新疆电力公司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表计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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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6-21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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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新疆电力公司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表计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0-06-19
招标编码:CBL_20100619_5196219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新疆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就新疆电力公司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表计改造项目施工招标13个标段62个标的工程提交密封的有
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电力公司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表计改造施工项目招标项目已由 新电发【2010】157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电力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详见《新疆电力公司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表计改造项目施工招标一览表》。
(二)招标范围:详见《新疆电力公司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表计改造项目施工招标一览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企业必须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由国家电监会颁发),且在有效
期内;投标人必须取得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单位施工能力及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充足的施工人员;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施工人员的技术资
格证明;投标单位的施工能力需达200户/每天及以上;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本次招标工程工期要求的施工能力
,其已承接其他客户的工程和本次若中标后承接的工程,不可以大幅度超过自己的施工能力,否则将视为违背
商业信用和诚实的原则。投标人应充分预计到:若中标并签订合同,在收到合同规定支付的预付款后,还应具
备充足的资金,确保本次中标工程所需材料购置。任何因资金问题造成推迟竣工和其他履约缺陷,投标人不可
推卸合同规定其应负的责任;近3年投标人在疆内施工招投标活动、施工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
良纪录,未受到疆内各地州电力公司公开通报批评;投标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上述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上述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参投。
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由国家电监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原件、工程施工业绩、
体系认证、企业信誉等证件的原件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以便与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核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19日至2010年6月25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30分-13:30,下午15:30分-19
:00;均为北京时间)凭授权委托书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国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上述证件及工程施工业绩材料等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购置费提交:
标书购置费: 500 元/标,投标保证金:  叁 万元/标段,汇入以下账户。


联系人 :王  浩
手    机 :15210954908
电    话 :010-88621865
传    真 :010-88621652
邮    箱 :hfstwhzb9264426@163.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    编: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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