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网有限公司2010年第七批水电管理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受东北电网有限公司委托,为东北电网有限公司2010年第7批水电管理部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通过法定媒体发出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东北电网有限公司2010年第7批水电管理部物资采购
2、项目业主:东北电网有限公司
3、执行单位地理位置:吉林
4、资金来源:自筹
5、资金情况:已落实
6、招标内容、标段划分:详见公告附表2
二、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有的一般条件
1、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2、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质量等强制性标准。
3、在注册资本、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力资源、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与本批次各个招标项目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正常。
5、物资类招标中标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国家规定应有相应产品鉴定证书或产品型式试验报告的产品必须提供相应的产品鉴定证书或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7、国家规定应有生产许可的产品必须提供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8、物资类招标,除实行经销商(代理商)制的产品外,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实行经销商(代理商)制的产品,经销商(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且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经销(代理)证书和产品制造商签发的经销(代理)授权书,经东北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核准后,签发《经销商(代理商)投标许可》,凭“许可”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凡是在过去的招投标过程中,影响招标人正常招标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二)投标人应具有的特别条件
详见《招标明细表》
三、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符合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7月19日12:00时前按照规定的金额(DDLX1007-06包20:1000元人民币/包;DDLX1007-06包21:2000元人民币/包;其它标包:500元人民币/包)将购买标书的费用电汇到本公告指定账户,汇款底单传真到招标代理公司(注:招标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经过财务确认后,到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7月20日 9:00时。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 郝 亮(经理)15101074388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101074388
邮箱:haoliang2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