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一期2×300MW机组烟气脱硫系统增容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CX-JGZB10-082
开标时间:2010-07-06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福建
1.1 受国电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总承包工程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 本标的招标范围:2×300MW机组对应的两套完整的石灰石-石膏湿法全烟气脱硫装置(含公用系统和设备)增容改造,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国内已有2整套300MW及以上(或3整套200MW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全烟气脱硫装置建设或改造、并成功商业运行的业绩。
1.4 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5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0年6月12日至6月23日出售招标文件。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1.6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首先应在信息网上注册成会员才有资格购买招标文件。
1.6.1 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
1.6.2 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至招标公司;或将现金/支票(不填日期,仅限于北京市)送交,等待审核。
1.6.3 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现金、支票审核并通过,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4 潜在投标人凭国电物资商务网会员的帐号及密码登录国电物资商务网,在费用拦中录入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经准许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7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1.8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時间为2010年7月6日,北京时间9:3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9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另行通知。
1.10 开标时间和地点: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時间为2010年7月6日,北京时间9:30整。
1.1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招标公司提供金额为80万元投标保证金。
1.12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必须在2010年6月28日前自费对项目的现场和设备运输条件进行考察并自负考察结果。未经过招标人确认已进行现场考察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13 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联系人:张 俊
手机: 18600037118
电话:010-63891720
传 真:010-6389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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