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泉州石化项目主厂区优化调整后的新增区域勘察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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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6-12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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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中化泉州石化项目主厂区优化调整后的新增区域勘察招标
2010-06-12
招标编号:0747-1060SITCK022/包1/包2/包3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福建
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化泉州石化项目主厂区优化调整后的新增区域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原招标编号0747-1060SITCK011项目重新招标)。现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化泉州石化项目主厂区优化调整后的新增区域的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相关服务,要求勘察单位分区域、分期、分批进行勘察施工。根据技术要求及工期的需要,本项目分为三个包,分别为:
     包1:项目名称:中化泉州石化项目主厂区优化调整后的新增区域勘察Ⅰ
(招标编号:0747-1060SITCK022/包1);
包2:项目名称:中化泉州石化项目主厂区优化调整后的新增区域勘察Ⅱ
(招标编号:0747-1060SITCK022/包2);
包3:项目名称:中化泉州石化项目主厂区优化调整后的新增区域勘察Ⅲ
(招标编号:0747-1060SITCK022/包3)。
        以上各包单独对外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包1为罐区及其他部分,范围包括初勘和详勘,初勘在回填施工之前实施,初勘面积约888000㎡,暂按50m×50m布勘探点(最终按设计要求),暂定370个孔位,约9250延米,其中水域(最深水约2m)面积约占2/3(按开工之日双方确认的水位为准)。
详勘在回填施工完成后进行实施,详勘暂按25m×25m布勘探点(最终按设计要求),暂定1480个孔位,约44400延米。
包2为装置区(一)部分,范围包括装置区详细勘察和补充勘察、铁路专用线及管理区初勘,总面积约546860㎡。装置区详细勘察面积约336860㎡,暂按25m×25m布勘探点(最终按设计要求),暂定540个孔位,约13500延米, 其中水域(最深水约2m)面积约占2/3(按开工之日双方确认的水位为准)。
管理区为滩涂,初勘面积85000㎡,暂定孔位42个,约1050延米;铁路专用线滩涂和水域面积各占一半,初勘面积125000㎡,暂定孔位90个,约2250延米。
装置区(一)补充勘察约2700延米(最终按设计要求)。
包3为装置区(二)部分,范围总面积约444000㎡,包括详细勘察和补充勘察。详勘暂按25m×25m布勘探点(最终按设计要求),暂定750个孔位,约18750延米,其中水域(最深水约2m)面积约占2/3(按开工之日双方确认的水位为准)。
装置区(二)补充勘察约3750延米(最终按设计要求)。
   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以只对其中一个包进行投标,也可以同时参与两个(或三个)包的投标,但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同时中两个(或三个)包。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06月12日起至2010年06月21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5:00,休息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人民币 8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购标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缺少上述材料或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以传真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需将上述资料传真至售标书处,投标人须确认所参与的包号,并购买相关文件后,方有资格参与投标)。
4.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07月0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8、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以及资金等的要求
8.1投标人具有国家部级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8.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
8.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8.4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
8.5.投标人信誉良好,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2005年初至今至少具有2项(含2项)石油化工项目工程勘察业绩,单个合同钻孔数量在500个孔(含)以上或合同金额在100万(含)以上(上述业绩以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为证明文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查其真伪的权力);无较大或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且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不超过两次( 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说明材料为依据,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查其真伪的权力。事故定义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第493号 )。
8.6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8.7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8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类似勘察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至少一项业绩的证明文件);持有省级或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地质、岩土工程或相关地质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005年以来担任过至少2项类似勘察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以合同文本或投标人的书面证明为依据,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查其真伪的权力 )。
   3)HSE经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或以上证书;持有省级或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年龄55岁以下。
说明:以上所有文件、资质证书、学历证书、合同文本等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包含在资格符合性审查文件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供上述文件、资质证书、学历证书、合同文本等的原件,以备核查,投标人投标时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联系人: 赵鑫洋   手 机: 13241987858
电 话: 010-63898858  010-63850981
邮 箱: zhaobiaoqiu@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63898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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