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技改项目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福建 技改项目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福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水电代燃料项目上杭县杭蓝水电站(原湖里水电站)技改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上杭县金水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现该项目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SHHLJG/C2)已具备招标条件,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小水电代燃料项目上杭县杭蓝水电站(原湖里水电站)技改项目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二次招标);
2.2建设地点:福建省上杭县蓝溪镇黄潭村;
2.3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4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600万元,本次招标项目约 210 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三台ZDJP502-LH-100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
2.6工期要求:首批水轮机埋设部件在合同生效日起60日历天内交货;机组所有设备在合同生效日起150日历天内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容量为630KW以上,水头范围为10-30 m区间的轴流定浆式水轮机设计、制造、供货和安装,并至少有2年成功运行经验的说明资料或有关证明文件,注明轴承采用的循环方式(内或外);
3.3容量为630KW以上的立式交流发电机设计、制造、供货和安装,并至少有2年成功运行经验的说明资料或有关证明文件,注明轴承采用的循环方式(内或外);
3.4有关试验装备、制造加工能力及工艺水平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和证明,有关主要专业人员的说明;
3.5 由两个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遵守以下规定:
(1)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其中只限附属设备及主变),应指明一方为联合体的责任方,并明确责任方和其他各方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责任,声明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投标人各自的资质证明资料。
(3)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或变换联合体的责任方对同一合同投标。
3.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0年6月11日至2010年6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14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一家投标人只能出具一张介绍信,否则作废)、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3万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0 年7月7日9 时30分,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持法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 郝 亮(经理)15101074388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101074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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