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批集中规模招标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MZB10-04F-33~48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批集中规模招标施工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输(配)变电工程项目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资质要求见附表2),同时应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房屋建筑维修项目需具有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能力,资金、设备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企业现状符合法律规定,开标日前没有下列情况: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4)开标日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
(2)业绩要求:
66kV及以上线路工程施工要求:近三年内累计施工所投项目相同(或以上)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100km以上。
66kV及以上变电工程施工要求:近三年内累计施工所投项目相同(或以上)电压等级的新建变电站三个以上。
其它工程项目施工要求:近三年累计完成三个及以上同类工程项目。
(3)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4)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2) 开标日前半年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 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特大工程质量事故;
4) 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5) 开标日前半年内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
6) 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
7) 开标日前一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
(5)项目经理要求
要求一级施工资质的项目,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要求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项目,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22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和联合体投标。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符合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厂商方可投标,否则将被废标,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0年6月 22日11:0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明细表,售后不退。或者通过电汇的方式将标书款直接汇到本公告指定账户,汇款底单、投标报名表传真或发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经财务确认后,通过电子邮件和快递的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为纸质文件,在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会场公开开标。
5、凡是在过去的招投标过程中,影响招标人正常招标活动的,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人一旦申请投标,就视为对本公告内容无疑义。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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