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游泳跳水馆屋面系统材料(含制作安装)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江西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游泳跳水馆屋面系统材料(含制作安装);
二、工程概况:江西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位于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瑶湖大道以南,学府大道以东(新师大对面)。游泳跳水馆总建筑面积约165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壹亿元人民币,屋面系统材料(含制作安装)约1400万元;
三、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四、招标范围:江西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游泳跳水馆屋面系统(含金属屋面板、屋面钢架、钢檩条、保温层、防水层等,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屋面系统的深化设计、材料的供货、加工制作和安装以及屋面系统完工和交付应用所需的一切工作和服务等;
五、投标申请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资质:投标人必须是屋面建筑系统专业公司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企业(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金大于5000万元;
3、企业业绩:具有自2007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的金属屋面系统工程制作、安装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指体育建筑、剧院、展馆、交通运输类建筑(机场、车站),且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金属屋面系统面积在15000平方米或以上规模;b.金属屋面系统的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或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类似屋面建筑系统制作业绩,联合体成员提供类似金属屋面系统施工业绩。
4、加工制作能力:申请人须在报名结束后10天内向招标人提供关键部位实物样板的加工制作全过程的摄像资料光盘(DVD格式)以及金属屋面板、镀铝锌板、保温层、防水层等材料的相关技术资料和样品。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屋面建筑系统专业公司。
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7、报名之日起至2010年6月18日前,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含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了解工程概况,签订关于不围标、不串标、不借用资质和不转包等的诚信承诺书,本条款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条件的组成部分。
六、报名资料
投标报名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必须是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出的,且必须是针对本项目的,否则不予认可);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5、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报名时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七、报名时间:2010年6月09日~6月13日每天下午15: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 郝 亮(经理)15101074388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101074388
邮箱:haoliang2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