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2010年技术改造招标
对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2010年技术改造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布。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2010年技术改造项目
三、工程概况:
1、建设依据:集团公司审批的2010年巡检司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2、资金来源
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65%,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5%。
3、工程地址
云南省弥勒县巡检司镇
4、建设规模
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已建成
四、招标内容:
2010年技术改造项目,共6项。
(1)#6炉给煤系统改造:锅炉四台称重给煤机、埋刮板给煤机更换为给煤量在150吨/小时以上的称重给煤机、埋刮板给煤机,将给煤机出口电动闸板门改为气动快关门。
(2)#6炉#1、#2引风机(电机容量为3400kW)、一次风机(电机容量为2800 kW)进行变频器控制改造。
(3)6炉煤斗改造:解决煤斗堵煤难题,下煤畅通,将单插板门该改为双插板门,增加落煤管截面。
(4)#6炉冷渣器改造:将风水联合冷渣器改为滚筒冷渣器。
(5)#6炉炉膛水冷壁管防磨:对炉膛水冷壁管进行让管防磨改造。
(6)#6炉石灰石输送系统改造:增加罗茨风机,石灰石输粉量在60吨/小时以上。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过300MW等级(或参数相近)机组辅机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应是国家电力行业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300MW等级(或参数相近)机组能力的辅机设备制造厂商。
4、企业制造商或者集成商应具备生产该设备技术条件和能力的专业工厂,并具有设备制造许可证,具有完善的加工设备和质量保证体系。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国外合资(合作)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外文和中文书面文件(复印件)。
5、 投标人应具有循环流化床锅炉炉膛水冷壁管防磨改造3台套及以上近1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煤斗、给煤系统、冷渣器应具有改造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的成功经验并有10台套近1年以上良好的运行业绩(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
6、#6炉#1、#2炉引风机及一次风机投标人应具有2500kW及以上大容量变频器设计、制造、调试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6台套及以上近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7、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潜在投标商应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将进行资格复审,一旦发现投标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报名办法
1、截止时间:2010年6月11日17:00。
2、资格文件提交地点:资格预审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请使用PDF格式文件)同时以电子版形式同时提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3、提交方式和材料:
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分别向以上邮箱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电子版,并同时将资格预审申请书书面传真到,其具体要求:
(1)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包括说明公司自身、协作伙伴或如系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方的公司章程、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注册资金、成立年限、销售业绩情况、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体系(如有)、联合体合作协议和组织分工情况(如有)等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
(2)在过去三年内(从2006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在中国境内实施类似项目的情况、经验和业绩的详细说明及联系方式;
(3)技术管理人员情况和拟用于本项目的售后技术服务人员的资历、经验和岗位资质等情况的详细说明,及售后服务机构情况、数量、分布等;
(4)所供设备对国际、国内标准的符合情况说明;
(5)过去三年由合法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经审计和公证的财务报表和年财务状况的预测、开户行名称、信贷资信等,包括申请人对采购人从其开户行获取相关证明材料的授权;
(6)现阶段和过去三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的情况报告;
(7)近五年内获得的荣誉奖项的证明材料。
(8)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见附件)。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 牛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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