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至都江堰铁路彭州支线工程甲控物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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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6-09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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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成都至都江堰铁路彭州支线工程甲控物资招标公告
2010-06-09 15:15:48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跨省
 
招标编号:CGPZZXWZ-01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成都至都江堰铁路彭州支线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成都至都江堰铁路彭州支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建函[2009]17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所需的甲控物资钢材、钢绞线、水泥、粉煤灰、外加剂、锚具、桥梁预埋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成都至都江堰铁路彭州支线工程位于成都市郫县、彭州市境内,线路起于成灌铁路郫县西站D1K0+239.48(相应于成灌铁路DK19+759.81),途径新民场、三道堰、古城镇至彭州市到达本标段终点D1K20+862,线路全长20.561km。本标段主要工程数量为:正线路基0.045km;桥梁1座计20516延长米;新建高架车站6座,总工期18个月。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交货期等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承担本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一级代理销售商(钢材、水泥、粉煤灰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家,也可以是生产厂家的一级代理商;外加剂、钢绞线、锚具、桥梁预埋件投标人仅为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钢材代理商需代理不低于二个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的产品;
3.1.2财务能力要求:(请下载)
3.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①生产厂家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
②钢材生产厂家具有热轧带肋钢筋《工业生产许可证》,钢材生产厂家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③钢绞线生产厂家具有《工业生产许可证》。
④水泥生产厂家具有《工业生产许可证》,并拥有干法旋窑生产线,本包件不接受同时具备立窑和旋窑生产设备的生产厂家,代理商须经制造商的直接授权。
⑤聚羧酸系外加剂投标人在铁道部科技司发布的《关于公布经检验合格的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通知》范围内,且满足《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检测细则》(科技基[2006]104号文)的相关要求。
⑥锚具需提供铁道部颁发的“预应力筋用锚具(夹片式)”和“预应力筋用低回缩锚具”CRCC认证证书。
⑦桥梁预埋件必须是由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金属化学检验站出具的检验报告为有效报告。
⑧粉煤灰具有省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二年(2008-2009年)的投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4生产能力要求:
①钢材:具备长材年产60万吨(含60万吨)以上,需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②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含8万吨)以上。
③水泥:年产200万吨(含200万吨)以上。
④混凝土外加剂:年产3万吨(含3万吨)以上。
⑤桥梁预埋件:年产3万吨(含3万吨)以上。
3.1.5供货业绩要求:
①钢材生产厂家的年销售收入达6亿元人民币以上(含6亿元),钢材代理商具有近三年(2007-2009年)供应至少二个国家重点工程或大、中型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同类物资供应业绩,且年销售收入达3亿元人民币(含3亿元)以上。
②钢绞线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07年-2009年)至少二个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项目供应预应力钢绞线的业绩。
③水泥生产厂家的年销售收入达6亿元人民币(含6亿元)以上,水泥代理商具有近三年(2007-2009年)供应至少二个国家重点工程或大、中型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同类物资业绩,且年销售收入达2亿元人民币(含2亿元)以上。
④砼外加剂(聚羧酸减水剂)投标人有近三年(2007年-2009年)至少二个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项目供应聚羧酸系减水剂的业绩,近三年同类产品年平均销售收入5000千万以上。
⑤锚具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07年-2009年)至少二个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项目供应锚具的业绩。
⑥粉煤灰投标代理商须有3年良好的销售业绩,有在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项目中同类物资销售或代理销售的良好业绩。
⑦桥梁预埋件投标人具有三年以上铁路桥梁预埋件的生产经验,具有3个以上客运专线的供货业绩.
3.1.6履约信用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17日至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相关证明材料等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投标人务必于2010年7月16日上午8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16日上午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负责人: 姚露   周紫妍 
联系电话(Tel.):010-63891730   010-63891720
移动手机(Tele.): 18701461519
传 真(Fax.):010-63891730
电子邮箱(E-mail):zhaobiaocaigou@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大井              邮 编: 100071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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