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永南佳园Ⅱ期建设项目勘察及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0-07-05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福建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州市永南佳园Ⅱ期建设项目勘察及概念性方案设计;
2.2. 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胪雷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选址面积27009.3平方米,建筑用地面积199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3000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106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详见招标文件) ;
2.5. 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及勘察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地下工程设计及小区规划设计,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内容设计,包括总平面布置图、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夜景泛光、景观设计、室内外的环境设计、建筑装饰、道路、消防、防噪音、防废气、生活污水处理、智能、防雷、人防、照明、空调设施、抗震加固、深基坑支护、小区园林景观绿化、小区及单体安防工程、小区大门、临时性及永久性围墙、临时性及永久性河道改移、挡土墙、排水沟渠、驳岸等;工程初勘、详细勘察。
2.6.2. 内容:勘察、方案设计、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核竣工图。各阶段的设计文件编制,必须符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质(2008)216号《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要求。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12月,建设周期约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及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__/__;(本条不适用于本项目);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 若投标人为福建省外勘察设计单位且尚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中标后15天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若投标人已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记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3.7. 勘察单位应根据榕建科[2009]78号文要求在榕登记备案。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9日至2010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 时00 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凭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和资料每份售价100元。
联系人:岳 涛 手 机:15210954906
电 话:010-88621865 传 真:010-88621652
邮 箱:hfst2006@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