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华电乌达热电2*150WM机组供热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内蒙古
受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乌达热电2*150WM机组供热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 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
三、代理招标
四、招标内容:
华电乌达热电2*150WM机组供热改造的施工队伍及土建安装进行招标。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法人自筹
六、项目概况:
华电乌达电厂现装设2×150MW单抽供热机组,三段抽汽为可调整抽汽,额定抽汽压力为0.981MPa,温度407.1℃,共有两路,一路为机组除氧器
加热汽源,一路为工业热用户的汽源,最大流量为120t/h。因机组投运之初没有工业热用户,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在2005年将汽轮机的三段
工业抽汽经减温后为乌达城区进行采暖供热。现在情况发生变化,乌达经济开发区现有58家企业急需使用工业蒸汽,用汽量110t/h。随着园区
的发展,新增使用工业蒸汽的企业增加至70家,用汽量增加至为150t/h。为解决开发区企业急需使用工业蒸汽的问题,现经东方汽轮机有限公
司核算,可以从中低压缸联通管开孔,并在联通管上增设调整碟阀,实现可调整采暖供热抽汽,抽汽供热网加热器作为低压汽源,以减少三段
抽汽的用汽量,减少的三段抽汽供开发区企业作为工业蒸汽。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预审文件须如实填写(格式见附件),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
格预审。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有火力发电管理经验。
4、具有独立完成类似工程的成功经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具有火力发电厂安装工程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
术培训、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5、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该至少达到5000万元。
八、报名办法
(一)、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向 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电子版:
1.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有关确立投标主体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书等质量保证体系等原始文件的影
印件)。隶属在火电厂的单位,正在申报安全资格证书的,应向招标人提交上级单位(电厂)出具的证明文件。
2. 按规定提供项目经理简历,及拟在本项目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主要生产人员的配备情况。
按规定提供拟完成本合同所采用的主要工器具、设备配备情况。
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安全生产纪录。
符合条件的业绩、业绩证明及其业主评价,在实施项目的情况。
投标人近3年来经过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三表缺一不可。
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4.近五年内获得的荣誉奖项的证明材料;
5、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见附表)。
6、其他证明申请人符合本公告对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二)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时间:2010年6月8日17时前。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 牛 丽 陈红娜
手机:13466627831
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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