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二厂电缆钢制桥架采购(第二批)项目招标
就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二厂电缆钢制桥架采购(第二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二厂电缆钢制桥架采购(第二批)项目
2、项目规模:3×5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炉(三菱-马丁机械炉排焚烧炉)+2×15MW冷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3、招标内容: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二厂电缆钢制桥架的详细设计、材料供货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4、交货地点:中国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林场大榄分场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二厂项目工地;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天内桥架到达工地现场
二、 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
2、近三年度(2007-2009年)桥架年销售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投标时附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业绩复印件,原件备查)
3、业绩要求:在供电局或发电厂或化工行业(含石油、化工、制药、食品)有3个以上业绩,需同时提供全部采购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以采购合同为准;
4、具有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提交没有下列情况的声明:
a) 因项目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
b) 因项目中标后弃标而受到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
c) 因承接应招标而未招标的工程受到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
d) 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情况的;
e)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
三、 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0年5月31日至2010年6月21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四 1、递交时间:2010年6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标截止时间:2010年 6月22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 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人都必须提交一份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机构帐户上。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 开标时间:2010年6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 其他说明
1、各投标单位的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 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详细信息请咨询:
联 系 人: 张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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