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新线红乌电气化改造工程安北至红柳河甲供物资信号设备招标
(扼流变压器、轨道电路设备)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跨省
招标编号:WTZ2010-068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电气化改造工程(乌鲁木齐局管段)已由铁道部以《关于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
设计的批复》(铁签函2009-266号)和《关于同意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电化改造工程(乌鲁木齐局管段)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
[2009]2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兰新线红乌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本项目信号设备(扼流变压器、轨道
电路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乌鲁木齐局管段)电化改造工程全长158.54km,铁路等级为I级,正线数目为双线,本工程的投资概算总额为
69925.47万元。
2.2招标内容:兰新线红乌电气化改造工程安北至红柳河甲供物资信号设备(扼流变压器、轨道电路设备)招标采购,包件划分如下:(请下载
)
交货日期:2010年7月30日前供货(以招标人供货通知为准)。投标人的物资供应必须满足红乌电气化施工组织进度的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生产供应能力
及经验的生产商。
3.1.2投标人2007、2008、2009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1.3投标人必须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报告。
3.1.4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已获得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1.5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同类产品参加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6包件1扼流变压器须具有CRCC认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北
京时间,下同)持汇款凭证、投标报名申请表(乌交表5原件一式三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包1-2500元、包2-1000元,售后不退。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
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汇款凭证、投标报名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和邮购
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6月25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6月25日15时30分
,无交易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入场交易,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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