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排水集团工程臭氧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0-05-26 00:00:00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00526_1017564264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环保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北京
日 期:2010年5月25日
招标编号:0702-1040CITC3036/01
1. 受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北京市吴家村再生水厂二期工程项下货物和有关服务按照公开招标形式提交密封
投标。
2. 招标及采购内容:臭氧系统设备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a.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 投标人如果为国内投标人,投标产品为进口设备,应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c. 臭氧发生器的制造厂应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
d. 主要设备臭氧发生器的制造厂家应满足:
(1)应至少具备两个所配备的单台臭氧发生器的能力≥ 8.4 kg/h,且成功运行一年以上(截止至2009年12月31日)的市政污水或工业废水项目的臭氧系统设备
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证明;
(2)应至少具备一个8万吨/日或以上规模、或者两个4万吨/日或以上规模且至少有一个项目成功运行一年以上(截止至2009年12月31日)的再生水处理工程的臭
氧系统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证明;
(3)在饮用水处理、污水处理、市政再生水项目中的销售业绩(用户)在中国必须达到3家以上,并提供用户使用证明及最终验收证明。
e.投标人过去三年(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本次投标总价的3倍。
f.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g.银行出具的有关投标人能力和信誉的资信证明: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中应注明该银行
为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开立银行)。
上述资格要求若任何一条不满足将导致废标。
4.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得到进一步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5.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0年5月25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及下午14:00-16:00(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在上述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
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加收100元快递费,招标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汇款和邮购通知后,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
丢失或迟误,招标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人如需电子版文件,可在上述地点购买PDF版电子文件,每套售价为:500.00元人民币。
6. 投标人须知和合同通用条款中的条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编写的机电产品采购公开招标文件中的条文。
7.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0年6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之前递交,并须附有不少于投标价百分之二(2%)的投标保证金。
8. 兹定于2010年6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赵 杰(主任)手机(13161151356)
电话 : 010-88623128
传真 : 010-8862165
邮箱 : zhaojiezhaobiao@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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