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ERW)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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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5-21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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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ERW)招标
2010-05-20 00:00:00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00520_1017499874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ERW)采购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人: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ERW)采购
项目地址: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禅城区、三水区、高明区)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采购规模:约1500万元
五、供货期:(随工程进度)供货期约12个月,首批供货日期为2010年6月16日。
六、招标范围: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各成员公司(禅城燃气分公司、佛山市三水燃气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燃气有限公司)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ERW)采购,钢管采购内容:防腐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ERW)(钢管材质Q235B,3PE加强级防腐),规格为D159×5mm(11256m)、D219.1×6mm(16704m)、D323.9×8mm(13200m)和D426×9mm(2208m)。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投标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品牌的钢管只允许一名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报名投标人须具有:
(1)独立法人地位并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资格或具有投标产品的经营权;
(2)报名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石油天然气工业用焊接钢管)。
(3)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有人民币1500万元或以上的注册资本;产品代理商必须具有人民币200万元或以上的注册资本。
十、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0年5月20
日9:30~2010年 5月26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接受报名的时间、地点:
凡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内容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1、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石油天然气工业用焊接钢管)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证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如投标申请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复印件。
2、报名投标起止时间: 2010年5月20日  9时 30 分至5月 26  日17  时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凭报名回执购买,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招标公告时间一致。
时间:2010年5月20日9:30~2010年5月26日下午17时 00 分(北京时间)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
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中国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石油天然气工业用焊接钢管)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委托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投标申请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还须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
2.企业近三年类似规格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压力<4.0mpa)的天然气管道项目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
3.2008年或200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有关说明(包括有否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复印件,且报表须显示为盈利状态;
4.评分所需的其他资料原件。
投标文件资料及相关证照原件同时递交。迟到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
十三、请注意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时若存在投标疑问,应在截止发售招标文件后的2天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真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传递的所有电子邮件及所有书面传真的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项目编号,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澄清,以及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均通过传真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以前发布。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具有约束作用。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的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赵 杰(主任)手机(13161151356)
电话 : 010-88623128
传真 : 010-8862165
邮箱 : zhaojiezhaobiao@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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