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铁路枢纽南环线工程第三批甲控物资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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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5-20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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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合肥铁路枢纽南环线工程第三批甲控物资招标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江苏
 
1、招标条件
合肥铁路枢纽南环线工程经铁道部《关于合肥铁路枢纽新建南环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30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

落实。本项目钢桁柔性拱、系杆拱用钢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合肥铁路枢纽新建南环线工程位于合肥市南郊,线路基本呈东西走向,东接轨于合宁线肥东站(DK437+500),西与西宁线、合武线长安集

车站接轨(DK477+100),将合宁、合武铁路在枢纽内的客车径路以高标准线路贯通,线路长度约39.626km。线路横跨合肥市肥东县、包河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肥西县。计划工期30个月。
  2.2招标内容及招标数量
  招标内容:合肥铁路枢纽新建南环线工程钢桁柔性拱、系杆拱所需钢板。
  招标数量:复合钢板:1344吨,分一个包件;钢板(Q345qD、Q370qD、Q370qE ):27213.7吨,分一个包件。计划交货期:2010年6月至

2011年9月。
  2.3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
  (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5)《关于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计函[2010]39号);
  (6)《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
  (7)《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7]495号);
   (8)《铁路建设有形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56号);
   (9)《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10)铁道部《关于合肥铁路枢纽新建南环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303号);
  (11)《关于合肥铁路枢纽南环线工程第三批甲控物资(桥梁钢板和系杆拱等)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0] 47号)等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6)产品生产企业有相应的检验、检测专业生产设备。
   (7)近3年为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所投标物资(产品)的业绩。
   (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代理商需由提供物资的生产商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

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的制造地、制造车间(生产线)、制造过程、制造工艺

、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文件一致。
   (11)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
   3.2  具体条件
   3.2.1钢板(Q345qD、Q370qD、Q370qE )合格投标人具体条件:
  (1)生产厂需具备板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2)生产厂自身必须具有与板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3)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以上,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亿元

人民币以上。钢材生产厂须具有钢材生产和供应经验;
  (5)投标人(生产商和代理商)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认证。
  3.2.2 复合钢板合格投标人条件:
   (1)生产厂需具备复合钢板板年产1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2)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以上,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亿元

人民币以上。生产厂须具有钢材生产和供应经验;
   (4)投标人(生产商和代理商)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认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填写本公告所附表格《投标申请表》(附件1),于  2010 年 5月 20 日 16:00 前,加盖申请人公章传真;并

于 2010 年5月 24 日至2010  年5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交易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4.3不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0 年6 月 18日 8 时00分至 09 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6月 18日 09 时 00 分,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每包件20万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 牛 丽
手机:13466627831
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邮箱:nlzhaobiao@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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