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成都东客站、宝成线灾后重建工程广元站甲供物资设备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跨省
招标编号:KZZ2010JG-04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新建铁路成都东客站、宝成线灾后重建工程广元站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新建铁路成都东客站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
函〔2008〕1324号)《关于广元站站 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5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
标人为成都铁路局客站建设指挥部。本项目空调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 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
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成都东客站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既有铁路沙河堡站,是西南地区重要的铁路交通枢纽—成都枢纽未来的主客运站,与成都站
、成都南站、成都西客运站(规划预 留)共同构成成都枢纽客运系统,成为全国六大客运中心之一。设计年度办理西成高速、兰成高速、成遂
渝高速、成绵乐城际、成贵高速、成昆高速、达成方向普速始发终到及峨 眉-绵阳方向、兰州-峨眉、峨眉-遂宁方向高速通过客运作业、成
渝城际列车、环线通过作业。站房综合楼建筑总面积108000m2。
宝成线广元站位于四川省广元市,是宝成线和广元市的重要车站,灾后重建站房选址位于既有广元站原址,与宝成线并行,拟建的兰渝、西成
客专引入广元站。站房布局为线侧平 式,建筑主体为二层,建筑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承担本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生产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唯一的授权代理销售
商(针对本公告中允许代理商投标的 包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
3.1.2财务能力要求:
③、ZLFJ-01包件生产厂商申请人注册资本金必须在5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3.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①、所有包件投标设备生产厂商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③、ZLFJ-01包件申请人必须提供投标设备生产厂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投标设备在生产许可范围内;
3.1.4供货业绩要求:
③、ZLFJ-01包件申请人必须具备并提供2007年至今投标设备在国内地铁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必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
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3.1.5生产能力要求:
②、所有包件设备均不接受授权制造商投标申请;
3.1.6履约信用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
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 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7投标设备生产厂商在成都地区已有完善的直属或委托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和场所,代理商申请人必须提供原厂售后服务的承诺;
3.1.8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供代理商及设备制造厂商上述相关资料;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0年5月24日至2010年5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
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 权委托书)原件、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标申请表》(附表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6月1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6
月1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新建铁路成都东客站、宝成线灾后重建工程广元站甲供物资设备(空调设备)招标设备清单
序号 包件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备注
4 ZLFJ-01 轴流风机 台 47 成都东客站 2010年6月至9月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 牛 丽
手机:13466627831
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邮箱:nlzhaobiao@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