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速铁路天津西站站房工程建管甲供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北京
招标编号:0005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铁路局京沪高速铁路天津西站站房工程是铁道部《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有关审批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计长函[2007]214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站房工程建管甲供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京沪高速铁路天津西站位于天津市红桥区,西站前街与复兴路和西青道与子牙河南路所夹地块内,站房跨线式高架站房,最高聚集人数5000人,共设24台26线。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23780平方米,其中客运用房建筑面积104483平方米,雨棚面积75515平方米,可利用夹层建筑面积30839平方米,出租车道及接客平台12943平方米,站房、雨棚及站台工程概算总额(静态投资)368383.8万元。新建成的天津西站将是一个连接京沪高速铁路及京津城际轨道交通,津保、津秦客运专线的列车到发及中转的高速站。该项目已于2009年12月1日开工,计划2011年8月31日竣工。
2.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高压配电柜和微保摸块、直流屏、低压有源滤波装置
能源管理系统及智能照明控制模块五个包件。各包件物资设备名称、数量等详见附表
2.3 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4.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
5.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函〔2008〕179号);
6.铁道部《关于同意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天津西站站房工程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10]16号)
7.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文件及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具备资格要求见附表《京沪高速铁路天津西站站房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招标分包清单》;
3.2 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
3.3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4 本次招标原则上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如系进口品牌的代理商需有授权证书);
3.5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2010年6月11日以前对投标人资格问题一律不以回应。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5月17日12:00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
赵 杰(主任)手机(13161151356)
电话 : 010-88623128
传真 : 010-8862165
邮箱 : zhaojiezhaobiao@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