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新区河东路延长线(滨河路—墨水河)道路及综合管沟工程招标
联系人: 牛 丽
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手机:13466627831
邮箱:nlzhaobiao@126.com
工程地址: 青岛高新区园区内 计划工期(天):
工程规模: 2460m 预计造价(万元): 8000.00
二标段: K 1+664.68--K 2+896.78,约4000万元
工程规模:
投标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总监;
3、其它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企业上三年度Ⅱ等及以上市政工程。
公告说明: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采用投标单位本单位银行账户(与投标时单位名称一致)电汇方式缴纳(谢绝现金),中标后中标单位
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已取得青岛高新区建筑业企业入区备案资格并缴纳信用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不需另行缴纳本
工程投标保证金);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 2010年 5 月 7 日 9 时至 2010年 5 月 10 日 16 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装订成册的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
公章)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所需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包括市政专业两名,给排水专业一名,造价专业一名,总监可兼任专业监理工
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有中级职称且有上岗证书)及上述人员和投标授权委托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劳保
证明
4、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符合本公告同类工程界定要求的监理项目至少一个, 包括监理委托合同、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
知书(交易通知书)、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项目,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无备案要求的,须由项目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相关证明,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5、投标项目总监上五年度完成的符合本公告同类工程界定要求的监理项目至少一个,包括监理委托合同、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的中标通知书(交易通知书)、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项目,若项目所在地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备案要求的,须由项目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相关证明,证明一个月内有效)、相应的获奖证书、获奖
正式文件等;
6、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注册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及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
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注: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上述1、2、3、7款要求的资料原件,否则报名将被拒绝,报名结束后,再提交资料无效。
资格预审办法:
招标人将于 2010 年 5 月 11日 17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投标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如发现投标单位提交虚
假资料,将取消该单位本次投标资格并禁止该单位三年内在青岛高新区的一切投标活动,且通报该单位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报名期限: 2010年05月07日09时 ---- 2010年05月10日16时
联系人: 牛 丽
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手机:13466627831
邮箱:nlzhaobiao@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