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至天水联络线陕西境汉中至略阳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监理及沥青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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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陕西
1.招标条件
国家高速公路网十堰至天水联络线(G7011)陕西境汉中至略阳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十堰至天水线在陕西境的重要路段
。建设资金来源主要由交通部补助、陕西省政府投资和企业自筹三部分组成。经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批准,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为本项
目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本项目路面工程施工(HL-M01至HL-M03标段)及施工监理(HL-JM01至03驻地办)及沥青供货(HL-Q01至HL
-Q03标段)在国内公开竞争招标在国内公开竞争招标,对潜在的投标人按标段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国家高速公路网十堰至天水联络线(G7011)陕西境汉中至略阳公路起于谢家营枢纽互通,与安康至汉中公路终点相接,路线经城固县、南郑县、
汉台区、勉县、略阳县五个区县,止于陕甘交界大石碑。路线全长151.06km,概算投资约137亿元。本次招标主要工程量有:64.064公里路基;
40.7公里桥梁;10.8公里隧道的路面工程,全长115.56km。
路面施工单位计划于2010年7月15日进场,总工期13个月,至2011年7月15日完工,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单位计划于2010年7月15日进场,驻
地办监理服务期为1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本次70#沥青计划供货时间为2010年7月至2011年1月;90#沥青计划供货时间为2010年9月至2011
年7月,2011年6月前90#基质沥青全部备至改性工厂。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情况
本次招标路面工程施工分为3个标段,路面工程监理分为3个驻地办。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监理
标段 施工 标段 起讫桩号 路线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施工
工期 监理服务期
HL-JM01 HL-M01 K330+890.908—K362+000 31.12 双向四车道路基:28.055km;桥梁:3.068km 13个月 14个月
HL-JM02 HL-M02 K362+000-K405+000 41.31 双向四车道路基:27.354km;桥梁:11.821km;隧道:2.135km 13个月 14个月
HL-JM03 HL-M03 K405+000-K448+500 43.13 双向四车道路基:8.655km;桥梁:25.815km;隧道:8.66km 13个月 14个月
监理服务内容 所辖段落路面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施工驻地监理办公室服务
沥青供货分为3个标段,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施工 标段 起讫桩号 路线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供货期
HL-Q01 K330+890.908—K448+500 115 A级70号桶装道路石油沥青约25291吨,用于下面层 7个月
HL-Q02 K330+890.908—K448+500 115 SBS工厂化改性石油沥青约21240吨(基质沥青为90#道路石油沥青,散装供应),用于中面层、粘
层、透层及封层 11个月
HL-Q03 K330+890.908—K448+500 115 SBS工厂化改性石油沥青约18769吨(基质沥青为90#道路石油沥青,散装供应),用于上面层及粘
层 11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标段 资 质 要 求
HL-M01至HL-M03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HL-JM01至HL-JM03 独立法人,具有交通部审批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HL-Q01至HL-Q03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沥青材料生产或经营资格,供应进口沥青的供货人应具有商务部批准的外贸经
营权资质。
3.2 业绩要求
标段 业 绩 要 求
HL-M01至HL-M03 资格申请人2005年(含)以来完成过不少于4个同类新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独立施工标段,路线累计长度不少于120km(双幅
)。
HL-JM01至HL-JM03 2005年(含)以来独立完成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段;同时2005年(含)以来独立完成过2 个
或以上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监理工作。
HL-Q01至HL-Q03 2005年以来完成过2个及以上高速公路沥青供货标段,并且沥青供货量累计不少于50000吨
3.3 本次资格预审除沥青供货HL-Q02、HL-Q03标段外其余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 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最多可通过2个标段的资格预审,允许中1个标。申请2个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其人员、
设备等可以重复。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
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施工标段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4.2 本次监理标段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4.3 本次沥青供货标段的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通过初步及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即推荐通过资格申请。
在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第七期信用评价(陕交发[2009]699号文件)中被评为一级(优良)信用等级施工及监理单位的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时
可额外加5分;二级(一般)信用等级施工及监理单位在资格预审时不加分也不扣分;三级(相对后进)信用等级施工及监理单位在资格预审时
扣减5分。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具备条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于2010年5月6日至2010年5月1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至16时30分,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仅施工标段申请人)、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
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多个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对每个标
段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9日15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12时30分至15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
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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