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2010Z010(SZ01)
1.招标条件
东辽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的东辽县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施工已由吉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字 [2009]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东辽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为1.0万吨/日。
2.2招标范围:土建、给排水、采暖、照明电气工程施工。
2.3工程建设地点为东辽县。
2.4计划2010年 8 月 12日开工,计划2010年 12 月 10 日竣工(道路及围墙除外),厂区道路及围墙以外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在工程开工后120天(日历天)内完成。
2.5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资质或三级以上,近3年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具有3年以上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7 月14 日至2010年 7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招投标窗口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5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8 月 9 日 9 时 00 分,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辽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东辽县
联系电话:13843410263 15144437999
联 系 人:宁军博 吴小龙
电子邮件: wuxl@sinomem.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巨力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同志街2593号中岚大厦1401室
邮政编码: 130061
联系电话:13578665686
传 真:0431-85654799-8003
联 系 人:胡丹丹
电子邮件:jlzb2007@126.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春高新分行
帐号:221000602018170034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