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单 位: |
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人: |
株洲市湘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工 程 名 称: |
霞湾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施工工程 | ||
工 程 概 况: |
本工程位于株洲市石峰区,项目在原霞湾污水处理厂厂区基础上新增建设用地7.38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配水混合井2座、厌氧池2座、缺氧池2座、混合液回泵房1座、d1000砼管900米,改造粗格栅间、氧化沟、白石港泵站等设施,工程建安投资约1300万元。 | ||
建 设 地 点: |
株洲市石峰区 | ||
资 金 来 源: |
财政拨款 | ||
保证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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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质 要 求: |
资质条件:
注册建造师: 一级 是否需要安全员: 是 | ||
报 名 条 件: |
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上两个资质须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场报名时,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和三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本人有效身份证(被授权人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半年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本人有效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和该注册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职称证上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申请人一致,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时应提供其劳动合同及近半年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本工程须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同时参加报名。 | ||
招 标 范 围: |
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工期和质量要求: |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 ||
现场报名时间: |
报名时间:2010年7月7日、8日、9日、12日、13日(星期六、日休息)上午8:30-12:00 下午3:00-5:30 | ||
现场报名地点及网上报名网址: |
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交易中心七楼交易大厅、www.zzztb.net | ||
联 系 人: |
吴冬利 | ||
联 系 电 话: |
0731-228861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