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水利局东湖供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衡山县水利局的委托,就衡山县水利局东湖供水工程施工向国内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MDZB2010-0506;
2、工程名称:衡山县水利局东湖供水工程;
3、建设规模:日供水2000T/日;
4、建设地点:衡山县东湖镇;
5、质量等级:合格工程;
6、招标范围:取水工程、反应沉淀池、无阀滤池、清水池、管理用房、进场公路、输水及管网工程土建部分等(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8、计划投资:约320万元;
9、工期及计划开工日期:120天(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主。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合格证的法人;
2、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具有相应资格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在建未竣工备案项目的建造师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该项目负责人所在投标单位的投标或中标资格,请各投标单位报名时自行核实。本市行政区域以内的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未竣工备案项目以主管部门查询的结果为准,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主管部门关于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建未竣工备案项目的证明;
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企业、拟任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07年6月30日后)均应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凭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5、投标申请人近6个月内无发生一次一般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拟任建造师近24个月内无发生一次一般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三、报名:
1、投标申请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建造师持: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建造师)及身份证件(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⑤安全许可证书(副本原件)、⑥注册建造师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⑦类似工程业绩(施工承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①留原件,②、③、④、⑤、⑥、⑦验原件、留复印件)分别提供以上资料到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衡阳市石鼓区常胜中路4号,建行石鼓支行办公楼四楼)报名并留资料复印件。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者恕不接受。
2、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其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的有效文件。
四、报名时间:2010年7月2日至2010年7月6日(节假日照常办公),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整。请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以转账方式从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帐至招标人指定账户,采用现金交纳的无效,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石鼓支行
帐 号:43001510064052501793
户 名: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六、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衡山县水利局
地址:衡山县解放北路107号
联系人:汤先生
招标代理: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常胜中路4号(建行石鼓支行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唐巍崧 何丹
联系电话:0734-82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