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应急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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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6-18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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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设计招标公告
顺恒(设)招字D[2010]第058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沧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应急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经济贸易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关于核准建设海沧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应急工程项目的复函》(厦沧经[2010]函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水务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72.50%,外资占27.50%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厦门水务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及服务 (勘察、方案设计、后续设计服务中的一项或多项)进行 公开 (公开、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海沧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应急工程(设计) ;
1.2. 建设地点: 海沧污水处理厂内 ;
1.3. 工程建设规模:拟对海沧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规模的剩余污泥进行深度处理,同时考虑厂外脱水后污泥(约50吨/日、含水率约80%)进行深度处理,深度脱水后的污泥含水率均应低于60%。
1.4. 投资总额:人民币 1110.2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110.22 万元;
1.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1.6. 招标范围和内容
1.6.1.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及施工全过程服务。
1.6.2. 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竣工图)。
1.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计划于施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开工,6个月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
2.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规模、造价等);
2.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2.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预审 。
3. 获取招标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18日至2010年6月22日,每天上午 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08号中烟工业大厦2304室)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3.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和资料每份售价 / 。
4. 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汇入本招标公告中所提供的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有关银行单据复印件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应放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帐 ;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4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7月8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08号中烟工业大厦2304室)。
6.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
6.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费用
7.1. 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为 42.38 万元、计费额1110.22万元,上下浮动幅度为 下浮20%,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最高限额为 46.79万元。最终结算费用以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审核机构审核后的设计费为准。
7.2. 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厦门水务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地 址: 厦门市文兴东路石渭头污水处理厂内 ;
法定代表人: 齐连澎 ; 项目授权委托人: ;
联 系 人: 许洪凯 ; 联系电话: 5909157 ;
传 真: 5900887 ; 邮政编码: 361006 ;
(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08号中烟工业大厦2304室 ;
法定代表人: 王如一 ; 项目授权委托人: 柯琪 ;
联 系 人: 小杨、小高 ; 联系电话: 5328519、5328513 ;
传 真: 2282408 ; 邮政编码: 361012 ;

(3)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帐户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 ;
帐 号: 77510188000012276 。


招标人:厦门水务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盖章)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_; 法定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 (签字或盖章)_。

2010 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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