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22104120090003招标备案号:12172010065001设备材料招标公告津建交宁河设备[2010]06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河县芦台桥北污水处理厂及再生回用一期工程已由宁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2008)4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源洁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95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源洁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宁河县芦台桥北污水处理及再生回用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1.2万m3/d,配套管网24.791公里;再生水处理规模为0.6万m3/d,设备分期购买,近期设备规模为0.3万m3/d,配套管网21.897公里。污水厂出水为一级A标准,再生水厂出水达到《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中“城市杂用水水质控制指标”和“景观环境用水的再生水水质控制指标”。
2.2 工程建设地点:宁河县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建设单位所发宁河县芦台桥北污水处理及再生回用一期工程成套工艺及配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详见技术规范书中的全部内容。
2.4 计划交货期:2010年07月08日 至 2011年01月08日
2.5 交货地点:天津市宁河新城桥北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格:投标单位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并同时具备相关专业成套设备经营范围, 业绩要求:能够提供在中国大陆境内有2个、污水处理能力1.5万m3/d以上、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的设备成套业绩,并提供同类工程合同及运行良好的用户证明;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投标单位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并同时具备相关专业成套设备经营范围,能够提供在中国大陆境内有2个、污水处理能力1.5万m3/d以上、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的设备成套业绩,并提供同类工程合同及运行良好的用户证明;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到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6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6 月4 日 至2010 年6 月10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6月11日至2010年0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13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14号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1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源洁水处理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庄振欢(印鉴)办公地址:宁河县卢台镇震新路一号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姜宝媛电话:15122827009传 真:28234896项目代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 真: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沈萍(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14号邮政编码:300200联系人:史恺电话:13752118218传 真:28234896日期:2010 年6 月4 日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电话:69594273传真:69570911电子邮箱:受理单位地点: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受理负责人:赵春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