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的珲春市给水工程净水厂设备安装工程已由吉林省发改委以【2008】80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珲春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 国债和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债40%;自筹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项目规模: 净水厂内部设备、锅炉、起重设备等安装
项目类型: 安装工程
招标编号:JLCTTC-10ZYGC4072
招标范围: 净水处理厂内部所有设备的安装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 年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 9 月 28 日,工期 469 日历天。
设备安装工程地点为:珲春市哈达门乡新华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有一项及以上类似的工程 业绩,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备安装能力。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于2010年5月19日―2010年5月25 日的上午8:30时至下午16:00时,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建设大厦)6楼(贵阳街287号)发售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外省企业还需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元(不包括图纸),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6月13 日9 时 00 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建设大厦)6楼(贵阳街28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建设大厦)6楼(贵阳街287号),届时投标单位派被授权代表出席并携带身份证明。
6、重新开标
6.1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2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 址:珲春市 地 址:人民大街副54号
邮 编:133300 邮 编:130051
联系人:金寿男 联系人:徐一凤 赵呈天
电 话:0433―7561064 13620710606 电 话:0431-88906266
传 真:0433―7500047 传 真:0431-8890626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 号: 账 号: 61010155260000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