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给水工程净水厂设备安装监理项目已由吉林省发改委批准建设,现决定对本项目的设备安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备安装监理公司。
1、 建设规模及本次监理招标范围、资金来源、工程建设地点
(1)招标范围:设备安装工程监理及厂区管网铺设。
(2)资金来源:国债和自筹。
(3)设备安装工程地点:珲春市哈达门乡新华村
(4)招标编号:JLCTTC-10ZYFW4073
2、安装工程监理预计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年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1年9月28 日,工期 469日历天。
3、对投标人的监理经验和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乙级监理资质并符合以下监理经验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近五年监理过类似工程;投标申请人近5年内监理过至少1个合同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类似工程经验。
2)监理人员要求:总监1人市政专业;电器工程师1人;给排水工程师1人。
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人应独立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7、本监理项目不允许分包。
8、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5 月19 日至 2010年5 月25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16:00 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建设大厦)6楼发售处,持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监理师原件,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9、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需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
1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6 月13 日 9:00 时,提交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建设大厦)。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为 2010年 6 月13 日9:00 时,地点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建设大厦)6楼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2、资审资料需将原件带到开标会现场
A、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B、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C、类似工程业绩原件
D、项目总监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
招 标 人:珲春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办公地址:吉林省珲春市新华村
联 系 人: 金寿男
联系电话:0433―7561064 136207106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
保证金汇款帐号:61010155260000281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邮政编码:130051
电 话:0431-88906266
联 系 人:徐一凤 赵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