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东郊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三合同)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基础[2009]552号、津发改基础[2010]30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4093736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东郊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日处理量按40万立方米/日(原改造规模32万吨/日,新增8万吨/日)规模改造,工程投资额约600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东郊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日处理量按40万立方米/日(原改造规模32万吨/日,新增8万吨/日)规模改造包括:二沉池改造、鼓风机房(118)、多级A/O反应池、回流污泥泵房、厂区道路、排水管道及配套附属工程的施工,工程投资额约6000万元。 |
2.4 |
工期要求:2010年06月01日 至 2011年05月01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省(市)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工程需要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资质(提交“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副项目经理1名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专业不限)(提交“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项目经理1名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专业不限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项目经理应具备投标人任命书,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提供的安全项目经理资质不低于副项目经理。5、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6、外地企业必须具备《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且在有效期内)。,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
3.3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 |
4、 |
投标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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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桥旁)82号窗口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
5、 |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5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5.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5 月11 日 至2010 年5 月17 日 | |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5月18日至2010年0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13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获取招标文件。 |
6.2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6.3 |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