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镇市朱家河二期污水处理工程厂区场平及施工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贵州省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黔发改建设[2009]29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清镇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清镇市政府自筹、银行贷款和中央拉动内需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清镇市朱家河
2.2 建设规模: 25000 吨
2.3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厂区场平及厂区施工图所示范围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当报名家数少于9家时,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5. 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0 年 4 月 30 日至 2010 年 5 月 7 日 (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2:30 时至 4 时,在 清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镇市红枫大街房屋交易大楼五楼)、贵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清镇分中心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持委托授权书、本人专职交易员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复印件或副本复印件报名 ,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备案表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 请持授权书、报名的相关手续在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大厅右侧(友谊路230号) 办理,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另行通知(发售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请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地点为 清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镇市红枫大街房屋交易大楼五楼)、贵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清镇分中心 (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名称及地址)。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清镇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新阳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清镇市延河路朱家河污水处理厂 地 址: 贵阳市友谊 230 号
联 系 人: 朱吉川 联 系 人: 张千慧
电 话: 0851-2600969 电 话: 0851-6741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