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126100007-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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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灵寿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 | ||
建设单位 | 灵寿县污水处理厂 | ||
工程地点 | 灵寿县南环路南,原污水处理厂南侧 | ||
建筑面积 | 6483.3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含全部工程施工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宏信招标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元 | 招标文件价格 | 元 |
文件发售地点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0-04-30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0-05-07 16:3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0-04-30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0-05-07 16:30:00 |
地区 | 石家庄市灵寿县 | 文件发售时间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灵寿分中心 | ||
内容 | 招标公告
灵寿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已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灵寿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 工程概况:日处理污水2万吨 发包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含全部工程施工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工程投资:1300万元人民币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365天 二、投标报名条件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 报名。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投标申请人报名地点: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灵寿分中心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投标申请人请持身份锁登录河北建设信息网报名系统自行报名(2010年4月30日至2010年5月7日),然后于2010年5月7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投标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投标企业需办理进石进冀备案手续)复印件到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灵寿分中心填写报名表;未进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5月7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投标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外地投标企业需办理进石进冀备案手续)及复印件到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灵寿分中心刷卡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标书,按时参加开标会。 招标人:灵寿县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李庆和 联系电话:031182963978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新颜 杨建新 联系电话: 0311-86958903,18931106828 传真:0311-878701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