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改工程项目监理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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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5-04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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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改工程项目(沼气制备、净化、发电等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建筑、安装)监理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AGX100009-02FG
工程名称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改工程项目(沼气制备、净化、发电等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建筑、安装)监理
招标序号:AGX100009-02FG
招标人:南京高欣水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改工程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高管建字【2010】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财政,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该工程项目的总投资规模为1300万元。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本招标工程概况:
⑴工程项目名称: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改工程项目
⑵初步发包方案编号:
⑶工程地点: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⑷工程类型: 一般工程
⑸建设内容: 污泥处理技术改造(沼气制备、净化、发电等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建筑、安装)
⑹结构类型:框架
⑺建筑面积:167 M2
⑻工期要求:150天
⑼工程合同估算价: 约26万
⑽划分 1个标段
⑾招标内容: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改工程项目(沼气制备、净化、发电等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建筑、安装)监理
报名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②其它资料(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同时也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高新开发区分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受理报名或招标代理公司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网上和现场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 2010 年4 月29日8时30分至 2010年5月5日16时30分止,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中山东路488号普华大厦805室,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10 年5月6日上午 8 时 30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6时 30 分止,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高新开发区分中心(高新区丽景路2号A幢)二楼交易大厅受理报名。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现场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资格审查方法:
① 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②本工程按372号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不良行为受到通报或处罚的;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总监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资格预审时,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所报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原件和近半年(2009年6月-2009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投标申请人连续为项目总监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投标申请人的总监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总监资质证书原件准时参加资格预审;如不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本标段资格审查。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3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小于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公告;
其它:
①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②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总监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
③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总监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④资格预审过程中涉及到本市的企业信誉、业绩方面的情况,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
⑤投标时,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的项目总监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总监资质证书准时参加;如不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本标段投标权。
资格预审时,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所报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原件和近半年(2009年6月-2009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投标申请人连续为项目总监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投标申请人的总监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总监资质证书原件准时参加资格预审;如不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本标段资格审查。
⑥本工程采用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估法。
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联系人:薛强 电 话:84514251 传 真:84514251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448号普华大厦8楼805室
邮政编码:210002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名)
201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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