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LTC---1004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字[2007]65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农安县海格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农安县污水处理外网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工程建设地点:农安县;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 年6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0年10月28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市政工程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于本工程相关专业的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4月28日至2010 年 5月 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标书发售窗口(长春市贵阳街287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6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 年5月27日10时 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会议室(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每标段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五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农安县海格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艳秋 地址:长春市民康路1272号
电 话:13604347772 邮编:130041
联系人:张旺、蒋晶
电话:0431-88652504
传真:0431-88652524
电子邮件:8619813@163.com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号:35910188000066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