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石阡县龙塘镇供水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阡县龙塘镇供水工程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投资【2009】20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阡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石阡县龙塘镇;建设规模:供水3000吨/日;计划投资:约140万元;计划工期:365日历天;招标范围:土建部分、材料设备及安装以及招标人指定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与具备PE供水管材生产能力、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具备PE供水管材供货能力、独立法人资格的唯一代理商组成的联合体,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的标段中的/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0年4月23日至2010年4 月29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09:00 时至 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铜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铜仁市凉水井建设大楼12楼)持委托授权书、本人专职交易员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施工单位为主体),材料供应商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生产厂家代理授权书,报名同时提交加盖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两份;省外企业需提供加盖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入黔备案表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查)。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0 年4月23日至2010年4月29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预审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 时,下午14:30 时至16:00时,在在报名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5 月 11 日09时00分,地点为:铜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铜仁市凉水井建设大楼12楼) 。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贵州工程建设信息网及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或贵州商报)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阡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省国托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阡县县城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176号嘉信华庭28楼2804
邮 编: 邮 编: 550001
联系人: 联系人: 周文菊
电 话: 电 话: 0851-6790932
传 真: 传 真: 0851-6790932
2010年 4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