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1028100011-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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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大厂县夏垫镇污水处理项目法人招标(二次) | ||
建设单位 | 大厂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 | 大厂县夏垫镇南部双赵路北侧,鲍邱河西侧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项目法人招标 | ||
招标代理单位 | 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合同估算价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见资格预审文件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文件发售地点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0-04-26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0-04-30 17: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0-04-26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0-04-30 17:00:00 |
地区 | 大厂回族自治县 | 文件发售时间 | 另行通知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大厂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内容 | 1.大厂县夏垫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大厂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法人。
2. 项目规模及招标内容:大厂县夏垫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规模1万吨污水及配套污水干管;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项目法人,由该项目法人在约定期限内负责项目的勘探、设计和建设投资。工程建设地点为:大厂县夏垫镇。计划建设期为2010年6月至2010年12月。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正式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公司。 (2) 注册资金: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 (3) 财务状况: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的执行。 (4) 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 (5)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 (6) 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本合同执行。 (7) 其它: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因管理不善带来的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4. 凡具备上述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九家时,招标人将采用资格预审办法确定投标人,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 符合资质要求的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法人授权委托书;③法人委托人身份证;④银行信用等级证书。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原件)。于2010年4月26日至30日上午9:00至11:00,14:30至17:00到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一楼)报名。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 6.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人:大厂回族自治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厂县工业园区 联系人:李宝玉 电话:0316-8860921 13832638368 邮政编码: 065300 招标代理机构: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厂县城北辰街四热门市楼段东101号 联系人:郭 伶 电话:0316-8828668 邮政编码:065300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监督单位(盖章) 2010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