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第五净水厂供水(一期)工程石头口门取水泵站、放牛沟加压泵站暖通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及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为长春市第五净水厂供水(一期)工程石头口门取水泵站、放牛沟加压泵站暖通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建设规模为一期工程设计规模18万m3/d,本次招标的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招标范围:长春市第五净水厂供水(一期)工程石头口门取水泵站、放牛沟加压泵站暖通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石头口门取水泵站、放牛沟加压泵站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5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0年9月30日,工期124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总承包贰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压力容器安装许可B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揽在规模、复杂程度上类似本次招标工程的能力和相关业绩;06、07、08三年年产值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2个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施工企业(非长春市内施工企业)需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有形建筑市场服务厅窗口(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办理外埠施工企业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4月15日至2010年4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证原件到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七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5月5日9时,地点为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田大伟先生
电话:0431-85294558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七层
邮编:130061
联系人:胡学彬先生
电话:0431-88517772、88586708
传真:0431-8858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