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2010041386 | 所属地区 | 广元 |
项目名称 | 青川县曲河乡供水站工程项目施工(第二次) |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13日 | 截止时间 | 2010年04月16日15时 |
比选公告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青川县曲河乡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青川县曲河乡供水站工程项目(第二次) |
建设地点 | 青川县曲河乡老场镇 |
实施时间 | 2个月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 |
建设资金 | 中央灾后重建基金 |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青川县曲河乡供水站工程项目施工(第二次)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
(3)其他要求:
①比选申请人具有1个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类似业绩;②比选申请人采用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的,务必在转帐单备注栏注明“青川县曲河乡供水站工程项目(第二次)”并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转账单据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比选人或传真如下号码(0839-7205979),领取比选方案时出示比选保证金转账单原件 。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0年04月13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04月16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成都恒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成都市农村信用社南郊联社琉璃信用社金象分社
账 号: 0212 060101 2001 000 5553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施工1 |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二次报价 | 45.8 | 2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0年04月19日11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青川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青川县曲河乡人民政府
地 址: 青川县曲河乡
邮 编: 628112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13981225313
传 真: 0839-7805001
电子邮件(E-mail):
2010年04月13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