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建招业[2010]9号
招标编码:CBL_20100311_1016887431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福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占营前片区污水管进厂主干管及长限泵站和会堂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0]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住宅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长乐市住宅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项目范围:污水管道、泵站、道路改造工程等施工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污水管道4.674km,(压力管4.432km,重力管0.242km);污水中途提升泵站1座;会堂路改造工程长度1.138公里;郑和中路改造工程长度0.28公里;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5工程建设地点为长乐市;
2.6监理服务期要求:为开工准备工作前一周、施工全过程、工程竣工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8监理服务费: 76.109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合法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
级证书;
3.1.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
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无担任其它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4 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
驻的总监理工程师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1.5 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6 监理企业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
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可从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乐市建设路24号))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0年03 月11日至2010年03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逾期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4月 06 日9时30分,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拟派出的本项目总监须持身份证、总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购买招标文件凭据原件(一张凭据仅代表一家投标单位投标)到场核验登记,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住宅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乐市郑和二期花园20栋306室
邮政编码: 350200
联系电话: 0591-28825075
传真: 0591-28825075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北二环中路150号福苑大厦7层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713237(13559166402)
传真:0591-83106766
联系人: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