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00305_1016803630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环保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所属地区:湖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容美镇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招标已由《湖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以(鄂计投资[2006]117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城区污水综合治理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招标范围
2.1 标准设备:设备供货(包括运输)、技术资料、安装、调试、设备操作人员培训、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
2..2 非标准设备:设备供货(不包括运输)、技术资料、安装、调试、设备操作人员培训、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
招标建设地点为:鹤峰县容美镇。概算投资为600万元。计划工期:90天,(招标编号为DHES2010?007)。
3、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公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货物采购的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环保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污水处理厂设备成套供应及安装、调试能力,并具有1万吨以上同类项目设备采购、安装总承包的业绩,且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业主证明(业主证明材料原件及地址、联系方式)和加盖投标人印章的合同复印件。
3.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5日至2010年3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恩施州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中国邮政局大楼四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到恩施州综合招投标中心登记。再持中心登记表、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ISO9000系列认证体系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盖红章)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恩施自治州区域以处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项目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准入备案表。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15日上午11:30,地点为恩施州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以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峰县容阳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鹤峰县容美镇
联系人:张重尧电 话:13997762896
招标代理公司: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
地 址: 恩施州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401室(施州大道58号中国邮政四楼)
邮 编: 445000
联系 人: 刘妮俐13477257116 传真: 0718-824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