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0-03-23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80万元
所属地区:河南
1.招标条件
涧河北污水干管截污及分流工程,已由三发改城市(2007)351号文批准建设,预算资金80万元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涧河北污水干管截污及分流工程一段是位于靠近铁道线耿村煤矿污水截流管道,另一段是第一污水处理厂外耿村煤矿污水截流管道。计划工期为40天。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确定一名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监理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要求投标。
4. 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2日至2010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报名。
4.2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参加投标报名的企业,请于2010年3月2日至2010年3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为2010年3月23日15:00分前。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