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交易编号:20162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州市乡道Y608线西岸至沙田段、县道X611线南塘至荷塘段、县道X615线东岸至潭头段、县道X616线大仁庙至大潮段、县道X633线马贵至大坡段安保工程已由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高发改审[2016]26号、高发改审[2016]27号、高发改审[2016]28号、高发改审[2016]29号、高发改审[2016]30号 文件批复并准予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高州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助及地方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本工程地点:乡道Y608线西岸至沙田段、县道X611线南塘至荷塘段、县道X615线东岸至潭头段、县道X616线大仁庙至大潮段、县道X633线马贵至大坡段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其中乡道Y608线西岸至沙田段全长12.250KM、县道X611线南塘至荷塘段全长10.81KM、县道X615线东岸至潭头段全长12.050KM、县道X616线大仁庙至大潮段全长11.720KM、县道X633线马贵至大坡段全长20.820KM;工程建安费约 926 万元;计划工期为 30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省外注册的需具备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 经人民检察院核准,投标法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至报名日止最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本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到人民检察院办理,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副本)。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网上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1 日,取消报名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直接参与投标。凡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自行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jyzx.maom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下载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该项目网上答疑提问截止时间为2016年 7 月 15 日23时45分,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jyzx.maoming.gov.cn/),发布答疑时间为2016年 7 月 18 日。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投标人须持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委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及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开标会议,广东省外企业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凭证(网页打印件)及复印件,打印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附上封面,封面上标明工程的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作为报名材料,原件统一装入文件袋,文件袋上标明投标单位的名称,且与网络报名时的资料一致。投标人必须确保投标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资料不齐全不接收。
5.3 下载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投标人须在开标签到时缴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 年 8 月 2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分至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州市府前路57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内容不一致者,以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州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联 系 人:何生 联系电话:13828619809
招标代理: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生 联系电话:0668-6632833
高州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2016年 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