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全称:辽宁省军区大连第六离职干部休养所营区综合整治工程营区施工监理、辽宁省军区大连第九离职干部休养所营区综合整治工程营区施工监理;;
项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山林街23B号(辽宁省军区大连第六离职干部休养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联合路132号(辽宁省军区大连第九离职干部休养所);
招标规模:营区施工监理屋面整修6764平方米,外墙整修21163平方米、公共水电暖设施改造、营院环境整治及附属配套工程等;
计划工期:2016年7月20日至2016 年10月30日,日历工期102天;
投标约定:在辽宁省军区干休所系统综合整治工作中,投标单位只可申报一个单位;
投标保证金:9万元(不接受现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汇款或支票的方式递交);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可以是现款或银行保函);
报名时间:投标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3日16时。
1.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3年内拥有1项(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同类同规模以上工程业绩、且3年内拥有1项(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同类同规模以上工程业绩。
2.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人员必须是报名者的正式成员(非挂靠),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据;
3.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及以相同职务3年内1项(含)以上的同类同规模以上工程的管理经验;
4.拟派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相关专业配备齐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5.未被军队和本工程所在省的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并未在军队和地方建筑企业黑名单处罚期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前出现本条情况的也将取消报名及投标资格;
6.母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或同一企业的两家分公司,仅允许一个法人企业参加投标;
如有投标意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报名,报名采用送达;主题为:辽宁省军区大连第六、第九离职干部休养所综合整治工程营区施工监理投标意向书。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投标意向书》(见附件一)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
(1)本工程坚决抵制和查处串通投标、恶意竞争和弄虚作假行为。如投标人被查实存在上述行为,我们将按军队相关法规给予投标人取消参与军区工程招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处罚,并通报给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做出进一步处理;
(2)多次发送以最后一次为准,同样内容以清晰页面为准;
本项目招标采取合格制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招标人将向被邀请人发出资格预审文件。被邀请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应由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前往办理。资格预审采取评分的方法,通过资格预审(得分率达到或超过60%)的被邀请人将获得投标资格。后续事宜,由招标人另行安排。
招 标 人:辽宁省军区大连第九离职干部休养所(报名有效期内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0:30,下午14:30-16:00负责企业报名和具体问题咨询)。
联 系 人:姜大鹏 电话:0411-85832677
辽宁省军区大连第六离职干部休养所辽宁省军区大连第九离职干部休所
我单位满足(招标工程名称、招标批次和标段)招标的所有条件,自愿参加该项目(标段)的投标,并保证在投标中坚决杜绝串通投标、恶意竞争和弄虚作假。我们承诺做到以下5点:一是项目部均由我单位人员组成,决不出现挂靠问题。如出现,招标人可向我单位所在省市工程建设管理部门通报挂靠问题,并将此问题在网上发布公告;二是考察企业时,我单位法人与招标人单位考察负责人现场签订无挂靠问题承诺书,作为考察单位必备条件;三是近3年内我单位无在省(市)受处罚或信用不良的记录;四是我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坚决杜绝串通投标;五是如我单位不遵守上述约定,或提供的单位信息有误、隐瞒实情,同意贵单位扣除我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我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1、我公司具备专业级资质,年内拥有项与招标项目同类工程业绩为:
2、我公司拟派委托代理人(姓名)、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均为我公司正式成员(非挂靠),并能够提供相关依据和凭证;
3、我公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资格,拥有以相同职务 年内项与招标项目同类项目的管理经验。业绩具体为:
4、我公司未被军队和本工程所在省的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并未在军队和地方建筑企业黑名单处罚期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前出现本条情况的也将取消报名及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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