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
其它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解锁的项目视同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电子信用证在鄞州区施工登记情况正常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2)专职安全员一名;
3)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在2016年4月、5月、6月的养老保险在缴证明(养老保险在缴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2011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5)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二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Ⅰ标段为中标候选人的,则不能参与Ⅱ标段的后续评审。
6) 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
联合体投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广达软件生成的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4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年07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74-28819761
地址:鄞州区长寿南路555号堇山大厦311室
电话:0574-88316533、18668880582
附件: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广达软件生成的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