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河市嫩江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对嫩江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工程设备及主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对嫩江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工程设备及主材采购
项目编号:ZS2016G07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丽丽
项目联系电话:1854555526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河市嫩江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
联系方式:白忠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18545555262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项目编号:2016-89
- 招标编号:ZS2016G074
- 项目名称:对嫩江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工程设备及主材采购
四、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五、采购内容:嫩江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工程中的设备、主材采购
六、采购预算为:7,236,069.12元
七、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合法生产和经营权;并持有有效的具有生产环保类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3.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生产许可证4. 所投产品的生产商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5. 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发起人必须为设备生产商并满足投标人全部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其他参与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合法生产或经营权,并持有有效的具有生产环保类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业生产许可证、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 企业所在当地社保局开具的被委托人的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6)联合体投标的发起人与所有参与人的彼此授权书;(7)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23.60691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00至2016年07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合法生产和经营权;并持有有效的具有生产环保类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