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杨上路、高塍路、万闸路改造工程-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杨上路、高塍路、万闸路改造工程,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宜发改投资许[2016]1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宜兴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30%由乡镇承担,其余为市财政承担,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2工程规模:杨上线(起点与杨巷镇邮电局相交,沿老路向北跨越中河后转向西,经过函林村终点至宜兴溧阳边界线):全长3.83公里,总宽8.5米;高塍路(西起于高塍交界处以建沥青路面端部,向东延伸,依次与周杨线、新长铁路、和新路交叉口,至终点鹅洲西路与宜漕路交叉口):全长3.20公里,车行道宽7-16米;万闸路(起点位于和桥镇北渠村,路线自西向东,终点位于东坡海棠园):全长6.3公里,车行道宽7-8.5米。 2.3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路基、路面、土方开挖、交通标志标线、雨水管道工程等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与缺陷修复的监理。 2.4服务期:2016年8月至2016年12月,共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3.4.6企业经宜兴市交通运输局备案入库并持有《宜兴市交通行业施工企业备案书》; 注:交通行业监理企业办理备案的具体方法详见宜兴市招投标网公告通知栏的《关于宜兴市交通行业监理企业备案书备案的通知》,相关表式在宜兴市招投标资料下载栏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yxztb.net/yxweb/xzzx/014001/)。 4.1本工程不需要报名,请注意宜兴市招投标网“招标文件发放公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即可,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在开标时收取。 4.2网上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通过点击该工程招标公告后,在“疑问留言”区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答疑公示”区公示。投标企业可以通过阅读宜兴市招投标网“投标人须知专栏”,以了解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一般规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 7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宜兴市招投标中心(陶都路125号)开标一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须核验的原件:①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总监)的二代身份证和投标人为其交纳的2016年4月至2016年6月的社保缴费清单(若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交社保清单);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授权委托书;④总监理工程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及职称证书;⑤投标保证金票据;(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带至开标会现场,复印件装订在投标书中)。 5.4资格审查须核验的原件:①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在册人员(在册人员是指与投标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或在江苏省交通厅招投标系统数据库登记备案的人员),投标人须提供劳动用工合同,无劳动用工合同原件的则由清标小组在清标会现场进入江苏省交通厅招投标系统数据库查询是否备案②有人员业绩要求的须提供经业主盖章认可的证明材料或经江苏省交通厅招投标系统备案的材料(系统可查)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总监理工程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及职称证书;⑥《宜兴市交通行业施工企业备案书》。(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带至开标会现场,复印件装订在投标书中) 监理费的支付:严格按照6:2:2的比例拨付,即施工阶段支付合同价的60%,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竣工验收合同后支付余款(20%),经相关部门综合评审后拨付。 7.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监理投标。 7.2、在不良行为公示期内及近六个月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投标; 7.3、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11日,本公告为第1 次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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