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家斗路(中央大道至太湖大道)工程(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钱家斗路(中央大道至太湖大道)工程经长发改投资[2016]76号文件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道路长约700米,并配套雨、污水管道,给排水管道、路灯、交通智能化等设施。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计划于2017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太湖新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太湖新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为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范围:
1、主要包括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道路、雨、污水管道、给排水、标志标线、路灯及交通智能化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1600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4 年7月 1 日起至 2016年6月30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5日起至2016年7月22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按照相关提示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投标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参加该标段投标时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网银、电汇等方式一次性打入该帐号。
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申请和CA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25 元(含平台使用费等225元),在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提示网上支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
招标人:浙江太湖新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组织机构: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
地址:长兴县县前东街508号 地址: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
邮 编: 313100 邮 编: 313100
联 系人:唐工 董工 联 系 人:高 工
电 话:6605370/13567292533 电 话: 0572-6265651
传真: 传 真: 0572-6265652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