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烧锅镇乡富田村排水工程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2016HYZX06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市烧锅镇乡富田村排水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大安市烧锅镇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安市烧锅镇乡富田村排水工程;
2.2 建设地点:大安市烧锅镇乡富田村;
2.3 建设规模:排水沟(600*800)1192米,MU10红砖砌筑(M5.0水泥砂浆),里侧勾缝,
顶部抹水泥砂浆,沟一侧侧铺红砖1.0米宽,涵管(DN500)308米,住户
入口处打砼(C25)200厚;
2.4 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及自筹;
2.5 计划工期: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8月27日;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有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5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安市烧锅镇乡人民政府
地 址:大安市烧锅镇乡
联系人:张洪波
电 话:13596855589 1359684533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联系人:李阳
电话:0431-85670001-8035
招投标监督单位:大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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