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头村委会三村炮楼街综合楼承租经营权招租公告
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受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出头第三股份合作经济社(出租方)委托, 定于2016年7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时30分在本中心举行2016年第0701期第三场竞租会,对出头村委会三村炮楼街综合楼承租经营权组织公开竞租,现将竞租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租物业基本情况
(一)物业地址:出头村委会三村炮楼街综合楼承租经营权;
(二)物业面积:约273.91平方米(以实际丈量为准);
(三)租赁期限:8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免租期:3个月;
(五)交易底价:每月10000元;
(六)租金递增:每满三年递增10%;
(七)竞租保证金: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八)竞租方式:现场举牌竞价,价高者得;举牌报价每次不低于每月500元,多报不限。
(九)竞租地点: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尚东康城第2、3、4栋10号商铺二楼);
(十)物业交付方式:现状;
(十一)经营用途:商业,经营项目必须是合法经营、工商、税务等证照齐全,符合国土、规划、城建、环保、消防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名前,由竞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清楚所经营行业是否获得经营许可,如没有获得经营许可,相关责任由竞租人承担;
(十二)物业权属证明:土地使用证(肇府集用(2015)第1010029号);
(十三)合同履约金:不低于竞得价格的三个月租金金额;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①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的要求,在新租期开始的前3个月内出资对综合楼进行升级改造(包括加装落地玻璃、对有损坏的外墙作翻新修复、将上落楼梯地面砖及室内原有地面砖整体更换为防滑砖等);②其他详见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样本。所有约定事项具体详情敬请咨询出租方;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竞租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竞租保证金说明
(一)竞租保证金缴存:各竞租意向人在报名前须以本人实名按要求将竞租保证金单笔汇入到指定的银行账号(户名:肇庆市端州区农林局,账号:44642401040009809,开户银行:农行肇庆城区支行),必须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
注:缴款单备注处注明:“(竞租人姓名)+区集资竞(2016)07005”
(二)凡按要求和规定办理了报名手续的单位或个人,即视为对本公告及标的物的所有事项均无异议。如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场参加竞租会或参加竞租会又不参与竞租,又没有其他竞投者参与竞租的,参加报名的单位或个人即确定为按底价成交的竞得人,不得弃标,否则视作违约处理,其所缴的竞租保证金归村组集体所有;如上述违约的单位或个人为2人及以上,则按报名单位或个人数按平均比例共同承担与该标的物竞租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
(三)竞得人确定后,须在签订竞租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不签约,视同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退给出租方;若出租方逾期不签订的,需双倍返还竞租保证金给竞得人。未成功竞得者,在竞租结果公示程序完成后,由本中心通知其本人前来办理退款手续,竞租保证金将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5日起至2016年7月12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尚东康城第2、3、4栋10号商铺二楼)。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竞租交易登记表(可到报名处领取)。
2、以公司名义或经济组织参加竞投的,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需出示原件);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3、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4、竞租保证金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竞租人银行卡或存折账户复印件。
6、所有提交的复印件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若竞租人为自然人则需右手食指捺印和签名)。
(四)其他事项:
1、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竞租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竞租保证金在报名时尚未到账的,恕不接受报名。虽按时缴纳竞租保证金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竞租及签到时间
(一)竞租时间:2016年7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时30分
(二)签到时间:2016年7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时15分
六、发布公告媒介
端州区农林局微信平台(微信公众号:端农资产);出租方所在社区公开栏;标的物现场;端州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网页(3zgl.zqdz.gov.cn);端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dzggzy.zqdz.gov.cn);端州区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
七、特别说明
(一)竞租意向人在竞租前应对标的物进行核实了解,包括但不限于向出租方详细了解标的物是否取得合法产权证、用地性质、使用年限、消防验收证明、约定事项(或合同条款)等相关情况,确保标的物符合自己经营使用要求。
(二)标的物的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本公告所提供的建筑物各项数据仅供参考,由竞租意向人在竞租报名前到现场考察自行判断,本中心不作任何承诺和赔偿。
八、风险提示:
(一)场地上的建筑物因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报建及规划方面可能存在瑕疵,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后果及办理相关证照风险,由承租方承担。
(二)本中心仅按标的物的现状组织交易,不对出租方所提出的约定事项(或合同条款)进行解释和承诺。请各竞租意向人在报名前自行向出租方详细了解,自行判断并承担本标的物所有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若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与本中心无关。
九、联系方式
(一)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0758-2523918(办公时间)
(二)标的物咨询及展示联系电话:钟生(1322620139)
(三)监督投诉电话:端州区农林局,2233951(办公时间)
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出头第三股份合作经济社 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7月5日
竞租人须知
一、竞租意向人报名参加竞租前须详细阅读本次交易的《招租公告》、《竞租人须知》、《合同样本》中所有的事项、条款等内容。
二、本次交易是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以下简称“出租方”)的委托而进行,本中心组织的本次交易行为仅为代理行为。
三、《招租公告》中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出租方以书面的形式提供,并经过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由出租方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租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租前须自行对标的物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竞租物业的有关数据、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相关约定事项等)进行了解核实,独立做出交易判断并承担风险。交易双方对交易合同样本条款均经过慎重考虑,对条款没异议,均为自愿签订。本中心不对进场交易标的物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约定事项、合同违约及交易双方的其他纠纷等承担法律责任。
四、拟参加竞租报名的竞租意向人应按要求和规定提供报名资料,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五、竞租意向人向本中心提交参加竞租的相关资料后,一经报名确认不可撤回,即视为对招租公告及标的物的所有事项均无异议。
六、本中心仅按标的物的现状组织交易,不对出租方所提出的约定事项(或合同条款)进行解释和承诺。请各竞租意向人在报名前自行向出租方详细了解,自行判断并承担本标的物所有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若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与本中心无关。
七、所展示合同样本由出租方提供,具体详情敬请咨询出租方。
八、竞租保证金
(一)竞租意向人应按照《招租公告》的要求提交竞租保证金和签署《竞租承诺书》,未按规定提交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未签署《竞租承诺书》的,将被视为未取得本项目竞租资格。
(二)竞租保证金交纳标准及要求按照《招租公告》中有关竞租保证金金额及交纳事项的要求。
(三)竞租保证金用于避免本次竞租因竞租人的行为使出租方遭受的损失。
(四)竞租保证金退还:竞得人在与出租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后,可携带新签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交款收据原件、合同履约金缴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退款银行卡或存折等资料到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竞租保证金退款手续(不计利息),如需转给出租方作为合同履约金的,可委托本中心开具转账支票,由竞得人自行办理转款手续。未竞得物业承租权的竞租人,待竞租结果公示程序完成后,由本中心通知其本人携带竞租保证金交款收据原件、身份证原件、退款银行卡或存折等资料前来办理竞租保证金退款手续(不计利息);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五)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竞租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以补偿出租方因标的物闲置而造成的损失:
(1)竞租人相互串通竞租的;
(2)若本次交易仅有唯一一名竞租人,因其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场参加竞租会或参加竞租会又不参与竞租而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
(3)竞租人在竞租会开始后结束前未经竞租组织方许可,擅自离开竞租现场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等);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符合竞租资格的竞租人有两个或以上,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场参加竞租会或参加竞租会又不参与竞租而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由上述竞租人按平均比例共同承担一份交易保证金数额的款项,以补偿出租方因竞租人的行为导致标的物闲置而造成的损失。
九、竞租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一)竞租及签到时间:请已报名登记的竞租人按《招租公告》指定的时间准时到现场签到并参加竞租,本中心不作另行通知,提前、逾期恕不接受。
(二)竞租地点: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尚东康城第2、3、4栋10号商铺二楼)
(三)竞租时需携带的资料:携带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十、竞得人在确认竞得结果后,如要放弃该标的物成交权,该标的物将重新组织竞租。
十一、竞租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竞租原则
1.竞租基本原则:竞租工作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竞租原则:符合资格的竞租人可多轮提出最高报价并且最高报价高于交易底价的竞租人为竞得人,如物业只有一位竞租人竞租,则该物业应以不低于交易底价成交。
(二)竞租的步骤及方法
1、本中心向竞租人发放竞租号牌,竞租会现场只限符合资格的竞租人或竞租人授权代表进行竞租(每位竞租人最多可以有一人陪同进场)。
2、符合资格的竞租人均可按规定参加竞租。竞租开始时,竞租主持人向所有竞租人告知交易底价及每一次应价递增的数额。竞租主持人宣布竞租开始,各竞租人可从底价开始进行竞价。竞租人若应价,必须举号牌,亦可举牌口头报出高于主持人的报价。若竞租人应价比主持人报价更高时,主持人报价自然失效,竞租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所缴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主持人在应价基础上再报价,经三声报价仍无人应价时,便可确定以最高应价成交,而该应价的竞租人即为竞得人,竞得人须与出租方当场签署《竞租成交确认书》。若主持人从开始报出的底价无人应价,出租方收回该项目,另行组织交易。
十二、竞租结果公示
(一)公示期限:竞租会结束后不少于3天
(二)公示方式:在端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dzggzy.zqdz.gov.cn)、端州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网页(3zgl.zqdz.gov.cn)和出租方所在地的公开栏公示。
十三、成交确认
确定竞得人后,本中心将向竞得人发出《竞租成交确认书》,《竞租成交确认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十四、签订合同
(一)竞得人应及时与出租方联系,按指定的时间、地点与出租方签订合同。
(二)《招租公告》及其他竞租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签订合同时间:在签订竞租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凭《竞租成交确认书》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在竞租结果公示期间有质疑或投诉,则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竞得人必须凭《竞租成交确认书》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权,出租方有权收回物业,竞得人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将退给出租方。若出租方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则要双倍返还竞租保证金给竞得人。
十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中心不退还竞租人报名时所提交的所有资料。
(二)竞得人与出租方就本次交易事宜有争议的,由竞得人与出租方自行协商解决,与本中心无关。
(三)竞租人如果对竞租保证金归属有争议的,由竞租人自行与出租方协商解决,与本中心无关。
(四)竞租成功后,竞得人须按本文件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否则相关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合同样本
(本合同样本由出租方提供,并经所在街道经济合同审查小组审核同意,仅供参考)
出头第三股份合作经济社综合楼租赁合同
出租方(下称甲方):出头第三股份合作经济社 电话:2905028
承租方(下称乙方):,身份证: ,电话:
乙方经端州区三资监管中心平台招投标程序,竞投获得甲方位于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出头村委会三村炮楼街综合楼的承租经营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具体签定的合同条款如下:
一、租赁项目:混凝土结构综合楼(其中首层A商铺的面积权属为经联社所有,不计入本合同的计租范围):约273.91㎡(详见附图)。
二、租赁期限捌年,从2016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19日止。
三、租金总额为:元正(¥.00元)。上述综合楼的起始租金及综合治理费(以下统称为:租金)为.00元∕月,租金每满三年(即从第四年、第七年起递增10%)在上年度的租金基础上递增10%。
四、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整(¥.00元)、水电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至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所有保证金将无息退回乙方。
五、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于2016年11月20日将该综合楼交给乙方经营使用,乙方已确认清楚了解该综合楼的使用现状以及现有水电源、给排水的状况等,并承诺在本合同期开始的前3个月内出资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上述综合楼进行装修升级改造。甲方免收乙方本合同期内前3个月(即2016年11月20日~2017年2月19日)的租金作为装修免租期。
六、具体交租规定如下: (单位:元)
年限 | 每 月 | 每 年 | 备 注 | ||
租金 | 综合 治理费 | 租金 | 综合 治理费 | ||
2016/11/20~2019/11/19 | 2016年11月20日~2017年2月19日为装修免租期 | ||||
2019/11/20~2022/11/19 | 递增10% | ||||
2022/11/20~2024/11/19 | 递增10% |
乙方必须在每月10日前按上述租金标准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将当月租金支付到甲方指定账号,并凭转账凭证或现金存款凭证到出头居委会财会室领取租金票据,每年11月与12月的租金必须在当年11月份一次性交清,不得拖欠,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则按每超期一天由乙方根据月租总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超期30天不交清的,则视乙方自动放弃租赁权,并作乙方根本违约处理。
七、甲方负责提供该综合楼的现有水、电源给乙方使用,表后的水电设施由乙方自行出资安装、管理及日常维护,并按甲方或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标准按时交清水、电费、垃圾费及管理费等。如乙方需增加水、电源的,均由乙方先向甲方申请同意后再由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必须在本合同期开始的前3个月内出资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租赁范围内的装修改造(包括加装落地玻璃、对有损坏的外墙作翻新修复、将上落楼梯地面砖及室内原有地面砖整体更换为防滑砖等),且乙方必须向规划及有关部门申请报批后方可施工,甲方负责协助提供土地权属等的相关资料。乙方装修投入的所有费用(含报建、建筑材料、人工、水电等)及施工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在完成有关建设并投入经营后,乙方必须递交一份整体装修改造方案及报建相关资料(包括施工图纸)等资料给甲方归档保存,而且需按规划要求做好上述综合楼的定期年审,相关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按时对租赁范围进行装修改造的,则视乙方违约处理。
九、乙方必须依法经营,按章纳税,且仅可将该综合楼租作经营餐饮、休闲餐吧或商业零售使用,并自行负责租赁期间该综合楼及其经营产生的所有费用、债权债务以及相关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肇庆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好工商、税务(税务登记必须挂属肇庆市端州区)、消防、卫生、环保等登记,甲方只负责提供该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或相关权属资料的复印件及有关证明给乙方作办理经营证照使用,所需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的,与甲方无关。
十、该综合楼的产权属甲方所有,为避免对楼房结构造成影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建、装修或改变该楼宇结构,乙方增加投入的所有硬件设施在租赁期满后均无偿归甲方所有。租赁期间,如出现建筑物破损、给排水或其他设备损坏等现象,均由乙方出资负责维修以及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如乙方需架设广告牌等的,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报规划、城管等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必须确保规范投入安全生产设施并做好安全生产及各项相关管理工作,如出现任何安全、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地面沉降、建筑物破损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均与甲方无关,所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战争、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都不作违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终止本合同,如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人员及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二、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土地或所投入的装修设施、建筑附着物等作抵押、拍卖或转让,否则,将视乙方侵权违约。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租,经双方同意转租的,由甲、乙双方负责办好转租手续,因擅自转租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直接损失给对方,因乙方违约、弃租等造成甲方转租的,甲方对乙方不作任何补偿。
十四、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无条件服从甲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包括计生、治安及卫生管理等),不许在该地容留非法传销人员及生产、存放、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化品及其他违禁品等,做好门前三包而且不得占用租用范围外的土地,按规定交清管理费,搞好环境卫生(厨房必须符合环卫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及规定,并须做好噪音控制、排烟排气、鱼池增氧等有关设施的投入,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确保道路畅通,不得擅自堆放杂物及不得影响相邻租户正常经营、使用和其他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如有居民反映乙方经营产生的噪音或排烟排气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乙方必须即时停业整改,并在整改完毕后方可恢复经营。
十五、租赁期内,如因集体开发需收回该综合楼,造成乙方不能经营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双方互不作违约处理,乙方并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个月内搬迁完毕,将该综合楼按使用原貌交回甲方,甲方免收乙方搬迁期内(即一个月)的租金作补偿,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作其他任何补偿。乙方因被收回该综合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投入损失、员工遣散费及补助、补偿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向乙方发出收回该综合楼通知的一个月后,将有权切断该租赁范围内的水电源,并对乙方逾期仍留在该租赁范围内的所有物品视作弃置物,由甲方自行处理。之后,两项保证金在乙方付清水、电费及通知期前的所有租金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十六、合同期满,乙方应于2024年11月20日无条件将该综合楼按装修后的使用原貌(包括室内、室外装修后的整体使用原貌及能正常使用的水电设施等)交回甲方,如有故意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按实时市价赔偿,可移动的物品(如空调、餐台、凳等)由乙方自行搬走,如乙方逾期不搬走,视为乙方放弃该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进行处置。
十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物权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十八、以上所有条款,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反,或以其法人代表和人员的变动、股东变更、单位名称、经营状况转变等行政、人事和经济等因素的变化为借口拖延履行、拒绝履行或终止合同。如乙方违反上述任何约定的,即视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终断租赁范围水电源并收回该综合楼及土地,同时没收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追讨因其违约而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执行费等)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九、双方联系方式
甲方:乙方:
电子邮件:chutoushequ@163.com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0758-2905028联系电话:
传真:0758-2905028传真:
地址:星湖西堤路出头社区地址:
双方有任何文书资料需要送达对方的,请发往上述地址、传真、移动电话及电子邮件。有关文件被送达至该四项联系方式之任意一项的,即视为对对方的有效送达。双方承诺如联系方式有变更会立即通知对方。
二十、本合同一式叁份(每份5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城西街道监管方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代表:
全称: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出头第三股份合作经济社
开户行:肇庆端州农商行出头支行帐号:80020000001710103
签约地:肇庆市端州区 签定日期: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