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州七路36区场地(追尾场地)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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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6-07-05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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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端州七路36区场地(追尾场地)招租公告

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受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沙街股份合作经济社(出租方)委托, 定于2016年7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时50分在本中心举行2016年第0702期第二场竞租会,对端州七路36区场地(追尾场地)组织公开竞租,现将竞租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租物业基本情况

(一)物业地址:端州七路36区场地(追尾场地)

(二)物业面积:约16308平方米以实际丈量为准)

(三)租赁期限:20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免租期:无;

(五)交易底价:每月每平方米13元

(六)租金递增:每满三年递增10%

(七)竞租保证金:65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

(八)竞租方式:现场举牌竞价,价高者得;举牌报价每次不低于每月每平方米0.5元,超过0.5元的,要以0.5元为倍数递增,多报不限。

(九)竞租地点: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尚东康城第2、3、4栋10号商铺二楼);

(十)物业交付方式:现状;

(十一)经营用途:经营项目必须是合法经营、工商、税务等证照齐全,符合国土、规划、城建、环保、消防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名前,由竞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清楚所经营行业是否获得经营许可,如没有获得经营许可,相关责任由竞租人承担;

(十二)物业权属证明:肇国用(2008)00486号

(十三)合同履约金:65万元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出租方要求竟得人须在两年内按规划要求建设不低于二层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固定建筑物,首层不低于4.5米,第二层不低于3.8米,并一次交付250万元建筑保证金给出租方,出租方按工程进度分三次无息退还给竟得者,所有报建、验收手续须依法依规进行。详见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样本,具体详情敬请咨询出租方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竞租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竞租保证金说明

(一)竞租保证金缴存:各竞租意向人在报名前须以本人实名按要求将竞租保证金单笔汇入到指定的银行账号户名:肇庆市端州区农林局,账号:44642401040009809,开户银行:农行肇庆城区支行,必须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

注:缴款单备注处注明:“(竞租人姓名)+区集资竞(2016)07016

(二)凡按要求和规定办理了报名手续的单位或个人,即视为对本公告及标的物的所有事项均无异议。如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场参加竞租会或参加竞租会又不参与竞租,又没有其他竞投者参与竞租的,参加报名的单位或个人即确定为按底价成交的竞得人,不得弃标,否则视作违约处理,其所缴的竞租保证金归村组集体所有;如上述违约的单位或个人为2人及以上,则按报名单位或个人数按平均比例共同承担与该标的物竞租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

(三)竞得人确定后,须在签订竞租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不签约,视同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退给出租方;若出租方逾期不签订的,需双倍返还竞租保证金给竞得人。未成功竞得者,在竞租结果公示程序完成后,由本中心通知其本人前来办理退款手续,竞租保证金将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5日起至2016年7月12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尚东康城第2、3、4栋10号商铺二楼)。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竞租交易登记表(可到报名处领取)。

2、以公司名义或经济组织参加竞投的,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需出示原件);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3、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4、竞租保证金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竞租人银行卡或存折账户复印件。

6、所有提交的复印件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若竞租人为自然人则需右手食指捺印和签名)。

(四)其他事项:

1、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竞租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竞租保证金在报名时尚未到账的,恕不接受报名。虽按时缴纳竞租保证金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竞租及签到时间

(一)竞租时间:2016年7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时50分

(二)签到时间:2016年7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时35分

六、发布公告媒介

端州区农林局微信平台(微信公众号:端农资产);出租方所在社区公开栏;标的物现场;端州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网页(3zgl.zqdz.gov.cn);端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dzggzy.zqdz.gov.cn);端州区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

七、特别说明

(一)竞租意向人在竞租前应对标的物进行核实了解,包括但不限于向出租方详细了解标的物是否取得合法产权证、用地性质、使用年限、消防验收证明、约定事项(或合同条款)等相关情况,确保标的物符合自己经营使用要求。

(二)标的物的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本公告所提供的建筑物各项数据仅供参考,由竞租意向人在竞租报名前到现场考察自行判断,本中心不作任何承诺和赔偿。

、风险提示:

(一)场地上的建筑物因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报建及规划方面可能存在瑕疵,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后果及办理相关证照风险,由承租方承担。

(二)本中心仅按标的物的现状组织交易,不对出租方所提出的约定事项(或合同条款)进行解释和承诺。请各竞租意向人在报名前自行向出租方详细了解,自行判断并承担本标的物所有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若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与本中心无关。

九、联系方式

(一)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0758-2523918(办公时间)

(二)标的物咨询及展示联系电话:胡发(13425353228)

(三)监督投诉电话:端州区农林局,2233951(办公时间)

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沙街股份合作经济社           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7月5日


竞租人须知

一、竞租意向人报名参加竞租前须详细阅读本次交易的《招租公告》、《竞租人须知》、《合同样本》中所有的事项、条款等内容。

二、本次交易是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以下简称“出租方”)的委托而进行,本中心组织的本次交易行为仅为代理行为。

三、《招租公告》中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出租方以书面的形式提供,并经过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由出租方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租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租前须自行对标的物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竞租物业的有关数据、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相关约定事项等)进行了解核实,独立做出交易判断并承担风险。交易双方对交易合同样本条款均经过慎重考虑,对条款没异议,均为自愿签订。本中心不对进场交易标的物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约定事项、合同违约及交易双方的其他纠纷等承担法律责任。

四、拟参加竞租报名的竞租意向人应按要求和规定提供报名资料,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五、竞租意向人向本中心提交参加竞租的相关资料后,一经报名确认不可撤回,即视为对招租公告及标的物的所有事项均无异议。

六、本中心仅按标的物的现状组织交易,不对出租方所提出的约定事项(或合同条款)进行解释和承诺。请各竞租意向人在报名前自行向出租方详细了解,自行判断并承担本标的物所有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若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与本中心无关。

七、所展示合同样本由出租方提供,具体详情敬请咨询出租方。

八、竞租保证金

(一)竞租意向人应按照《招租公告》的要求提交竞租保证金和签署《竞租承诺书》,未按规定提交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未签署《竞租承诺书》的,将被视为未取得本项目竞租资格。

(二)竞租保证金交纳标准及要求按照《招租公告》中有关竞租保证金金额及交纳事项的要求。

(三)竞租保证金用于避免本次竞租因竞租人的行为使出租方遭受的损失。

(四)竞租保证金退还:竞得人在与出租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后,可携带新签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交款收据原件、合同履约金缴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退款银行卡或存折等资料到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竞租保证金退款手续(不计利息),如需转给出租方作为合同履约金的,可委托本中心开具转账支票,由竞得人自行办理转款手续。未竞得物业承租权的竞租人,待竞租结果公示程序完成后,由本中心通知其本人携带竞租保证金交款收据原件、身份证原件、退款银行卡或存折等资料前来办理竞租保证金退款手续(不计利息);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五)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竞租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以补偿出租方因标的物闲置而造成的损失:

(1)竞租人相互串通竞租的;

(2)若本次交易仅有唯一一名竞租人,因其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场参加竞租会或参加竞租会又不参与竞租而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

(3)竞租人在竞租会开始后结束前未经竞租组织方许可,擅自离开竞租现场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等);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符合竞租资格的竞租人有两个或以上,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场参加竞租会或参加竞租会又不参与竞租而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由上述竞租人按平均比例共同承担一份交易保证金数额的款项,以补偿出租方因竞租人的行为导致标的物闲置而造成的损失。

九、竞租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一)竞租及签到时间:请已报名登记的竞租人按《招租公告》指定的时间准时到现场签到并参加竞租,本中心不作另行通知,提前、逾期恕不接受。

(二)竞租地点: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尚东康城第2、3、4栋10号商铺二楼)

(三)竞租时需携带的资料:携带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十、竞得人在确认竞得结果后,如要放弃该标的物成交权,该标的物将重新组织竞租。

十一、竞租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竞租原则

1.竞租基本原则:竞租工作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竞租原则:符合资格的竞租人可多轮提出最高报价并且最高报价高于交易底价的竞租人为竞得人,如物业只有一位竞租人竞租,则该物业应以不低于交易底价成交。

(二)竞租的步骤及方法

1、本中心向竞租人发放竞租号牌,竞租会现场只限符合资格的竞租人或竞租人授权代表进行竞租(每位竞租人最多可以有一人陪同进场)。

2、符合资格的竞租人均可按规定参加竞租。竞租开始时,竞租主持人向所有竞租人告知交易底价及每一次应价递增的数额。竞租主持人宣布竞租开始,各竞租人可从底价开始进行竞价。竞租人若应价,必须举号牌,亦可举牌口头报出高于主持人的报价。若竞租人应价比主持人报价更高时,主持人报价自然失效,竞租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所缴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主持人在应价基础上再报价,经三声报价仍无人应价时,便可确定以最高应价成交,而该应价的竞租人即为竞得人,竞得人须与出租方当场签署《竞租成交确认书》。若主持人从开始报出的底价无人应价,出租方收回该项目,另行组织交易。

十二、竞租结果公示

(一)公示期限:竞租会结束后不少于3天

(二)公示方式:在端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dzggzy.zqdz.gov.cn)端州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网页(3zgl.zqdz.gov.cn)和出租方所在地的公开栏公示。

十三、成交确认

确定竞得人后,本中心将向竞得人发出《竞租成交确认书》,《竞租成交确认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十四、签订合同

(一)竞得人应及时与出租方联系,按指定的时间、地点与出租方签订合同。

(二)《招租公告》及其他竞租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签订合同时间:在签订竞租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凭《竞租成交确认书》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在竞租结果公示期间有质疑或投诉,则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竞得人必须凭《竞租成交确认书》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权,出租方有权收回物业,竞得人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将退给出租方。若出租方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则要双倍返还竞租保证金给竞得人。

十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中心不退还竞租人报名时所提交的所有资料。

(二)竞得人与出租方就本次交易事宜有争议的,由竞得人与出租方自行协商解决,与本中心无关。

(三)竞租人如果对竞租保证金归属有争议的,由竞租人自行与出租方协商解决,与本中心无关。

(四)竞租成功后,竞得人须按本文件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否则相关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合同样本

(本合同样本由出租方提供,并经所在街道经济合同审查小组审核同意,仅供参考)

城西街沙街桥西土地租合同

甲方: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沙街股份合作经济社

乙方:                           

就乙方租赁甲方所有位于肇庆市端州七路(36区)(追尾场地)甲方土地面积为16308 M2该地块属集体所有的土地,已办理了国土使用权证(肇国用2008年第00486号)的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公正原则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约,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土地的情况

1、位置、面积、范围:

1)位置:肇庆市端州七路(36区)(追尾场地)

2)面积与范围:租赁地块面积:16308 M2(以土地证蓝线面积为准),该地还有小部分面积合同至2022年期满(附第三第5项)。

 2、土地自然状况:现在经营的建材五金商铺

 3、法律权属状况:土地用途:自用地(划拔),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肇国用2008年第00486号

二、租赁时间为二十年,即从2016日至2036日止。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1-3年,即2016日至2019日止,每月租金:       元,总租金为:以后每三年递增10%,如此类推……具体如下表:

年  份

元/㎡/月

每月场地租金

每年场地租金

2016年月日-2019年月日

2019年月日-2022年月日

2022年月日-2025年月日

2025年月日-2028年月日

2028年月日-2031年月日

2031年月日-2034年月日

2034年月日-2036年月日

3、乙方必须在每月10号前按上述场地租金的标准以银行转帐或POS机刷卡的方式向甲方交清当月租金,并凭转帐凭证到沙街居委会财会室开具收款票据或发票(乙方如以现金支付的由其自行到沙街居委会财会室交纳),不得拖欠。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的,则以欠付租金为基数按每日2‰计算,由甲方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如超期30天不交清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切断租赁范围的水、电源,并解除合同及收回该地块,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没收其在租赁范围内的投入的资产(建筑物及固定的附属设备设施,例如消防、安全、水电、燃气、装修),以抵作甲方的部分损失,如未能补偿甲方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讨。

4、乙方在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缴交履约保证金:65万元,水、电保证金:12.50万元,共款:柒拾柒万伍仟元保证金,合同届满乙方无违约、无拖欠水电费,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5、该地块南侧有800 M2土地属于36区自用地,沙街村与程金玲签定场地租赁合同到2025年2月29日,2712元/月租金由沙街村收取,至本合同期满后交由乙方改造使用。

6另未到期租户、租金如下:①1289 M2、231 M2由程生租用至2022年7月10日止、②有140.40 M2由陈生租用至2022年7月15日(合计租金21207.00元/月属本合同的租金范围),以上租户移交给乙方并委托由乙方在改造前代收各租户的租金(附租金明细表),并对租户进行管理,便于提前介入拆迁补偿沟通工作。

7、甲、乙方在签定合同后十天内交接上述场地的各项明细管理方案包括租金、水、电设施、卫生保洁治安等工作。

四、项目改造方式:

1、经甲方同意将该地块的建筑物交与乙方,在改造时负责拆除,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因有些铁棚属租户所搭可由租户自行拆除。

2、由甲方提供现有商场建筑物,现有供电、供水设施及原有的安装用量,不足部分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甲方提供合作用地相关的土地资料、证明文件等给乙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乙方负责该改造项目全部资金投入,含项目设计、立项、报批、建筑、装修、消防、水电、道路绿化等设施;如项目不获批准,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4、合作项目内未到期租户(合同第三条第6点的两租户)由乙方负责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协商搬迁补偿,甲方协助,但不作经济补偿,无法协商解决未到期租户租赁范围内改造的,可至其合同期满后进行改造。

5、现有配电房属经济联合社、大粉经济社、沙街经济社三个单位共同资产并共同使用确保不变。

五、项目改造时间及建筑要求

1、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二年内(即从2016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止),必须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设不低于二层的混凝土建筑物;首层建筑物不低于4.5米,第二层建筑物不低于3.8米,并必须符合建筑、消防安全要求;所有建筑、消防等设计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将所有建筑物、消防设施、水电以及一切不动产完好无偿交给甲方使用。

2、根据甲方的土地实际,在改造时,必须提前10天通知甲方,并一次交付250万元给甲方作建筑保证金,方可清拆,超期不建设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按施工进度分三期无息退还建筑保证金给乙方:第一期,在乙方完成“+-○○”工程且经甲方确认后,甲方退还捌拾万元给乙方;第二期,在乙方完成第二层封顶且经甲方确认后,甲方退还捌拾万元给乙方,第三期,在乙方完成整个建筑物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退还余下的玖拾万元建筑保证金给乙方。

3、在规定改造期内,乙方未能完成的,甲方有权按设计要求在保证金支付未完成部份不予退还给乙方;如只完成工程量40%(含40%)甲方有权没收建筑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水电保证金,终止合同,甲方不作任何补偿,乙方在该项目所有投入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4、乙方负责该改造项目全部资金投入,含项目建筑、装修、消防、水电、附设备设施等,并负责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监督工作,一切费用以及税金、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对建筑工程进行了解和监督。乙方必须为其聘请的员工购买团体意外险,其聘请的员工与甲方不存在任何的劳动关系,出现劳资纠纷以及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税金、费负担

1、租赁期内,甲方只提供土地给乙方使用,由乙方自行改造与经营,涉及租赁土地以及本合同项目下的相关的税金由甲方向税务部门申报交纳,乙方在该土地上进行生产经营的任何税金、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2、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所有的水、电费、电话、网络、电视、卫生、等设施安装、维护、使用费用。

七、建设经营与出租

1、乙方利用该土地进行改造或建设,需按规划部门的要求进行,建设以及经营期间出现任何的违法情形而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征收费用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符合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违法而造成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在租赁期内,乙方需要对建筑物进行改建施工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乙方必须为建筑物购买相关安全保险,商场经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租赁期间地上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的维护、安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4、租赁期内,全部由乙方独立自主经营,乙方必须按合同第三条规定按时交付租金给甲方。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在建筑物范围内将房屋(或商铺)出租给他人使用,但有关的租赁合同等资料必须提交给甲方备案,同时乙方与租赁方的民事纠纷由乙方解决与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因经营需要申请新装或改装水、电、电话、网络、电视、燃气等附属设施,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将有关文件报甲方备案,甲方对有关手续办理给予必要的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一个月未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追回乙方所欠租金及违约金。乙方在该项目投资的建筑物及固定的附属设备设施(例如消防、安全、水电、燃气、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

2、因乙方违约,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或主张合同权利的,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等由乙方承担;

3、甲方违约双倍赔偿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的投资损失(按乙方未使用年限的折价补偿。

九、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征收)该地,本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土地及填土等相关补偿归甲方,地上物的补偿如下:(1)在租赁期前五年内遇国家征用该地块的,地上物的补偿全部补偿给乙方;(2)在租赁期第六年至租赁期满止,遇国家征用(或征收)的,按地上物的补偿款除以合同约定的总租赁年限(即20年),按已履行的年限相应的补偿款补偿给甲方,未履行的年限相应的补偿款补偿给乙方,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免责,同时退还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

2、如发生地震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终止,乙方须按照甲方通知立即办理搬迁、交接手续,双方互不追究,但乙方在该项目投资的建筑物及固定的附属设备设施(例如消防、安全、水电、燃气、装修)全部归甲方所有,同时,退还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

3、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建筑物及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环保等规定被政府部门责令整改,乙方经通知仍不改正的;

(2)未经甲方许可或审核,乙方私自新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3)利用土地或建筑物进行违法经营,经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仍未整改的;或已被政府部门责令关闭或强制撤销的;

(4)乙方在该项目上的资产被人民法院查封或强制执行的;

5)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合同期满而终止的,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日退出交回给甲方,固定的附属设施(例如消防、安全、水电、燃气、装修以及相关的证件)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如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完全守约的,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支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十、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确认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文书的送达地址为:

甲方: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南路八号电话:2848193

乙方:电话:
  2、本合同一式四份,区投标中心、甲方、乙方、沙街社区档案室各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租赁土地的地籍图以及土地证等相关资料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

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沙街股份合作经济社

法定代表:

乙方(盖章):

肇庆市                    公司

法定代表:                

甲方全称: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沙街股份合作经济社

甲方收款帐号:80020000001710704                                     

开户行:肇庆端州农商行红旗支行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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