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嘉园项目监理(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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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7-05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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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工程编码 130823160001-003  所属地区 平泉县 
工程名称 国富嘉园项目监理(二次)
建设单位 平泉恒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平泉县平泉镇101国道西侧 
建筑面积 130712 平方米   招标性质 监理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5#、6#、16#、17#、18#住宅楼及21#、22#商业楼施工,总建筑面积51838平方米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226.18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和人防工程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申请人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应真实有效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2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用企业锁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登陆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温经理  联系方式 13832181388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6-07-05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6-07-11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6-07-05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07-11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7-05至2016-7-11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网上发售 
内容 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富嘉园项目  已由  平泉县发展改革局“平发改投资核字【2015】13号、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泉恒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全部自筹。本项目于2016年3月17日确定河北中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于2016年3月28日与招标人签订了《建设监理合同》并进场实施监理工作,因河北中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实际客观原因提出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排名第二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也不能承担,经招标人向平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河北中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继续工作至与本次中标人顺利交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30712平方米;
   建设地点:平泉县平泉镇101国道西侧;
   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招标范围:项目1-7#、14-18#、21#、22#楼及相邻车库,全过程阶段监理,含景观道路、室外管网及3800㎡人防工程等配套工程。
   监理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和人防工程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申请人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应真实有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6年7月5日09时00分 至 2016年7月11日17时00分 
  5.2报名网址:本项目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可于2016年7月5日9:00至2016年7月11日17:00前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用企业锁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登陆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pq.ggzyjyw.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在报名期内两个网站必须同时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报名须知:首次报名到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pq.ggzyjyw.cn)注册,注册后应先登录会员登录系统-------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交易文件下载系统。
  5.4 招标文件发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投标人经报名成功后登陆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pq.ggzyjyw.cn/)文件下载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
  5.5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在2016年7月26日8:00分—9:00分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的,投标人可不提交相关原件)、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书(由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企业住所地或平泉县人民检察院出具)、外省市投标进冀备案手续、投标保函原件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参加开标会。
  5.6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报名成功后至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答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提问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7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 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泉恒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平泉县                           
联 系 人:何巍             
电    话:188033811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5号
联 系 人:温建业电 话:0311-85290766 13832181388 
备注:本项目招标文件若有更正或补疑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别行通知。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看到招标文件更正或补疑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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