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滩镇旅游特色发展小城市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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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7-05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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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八滩镇旅游特色发展小城市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3209221606249901项目名称八滩镇旅游特色发展小城市项目标段编号3209221606249901-BA-001;标段名称八滩镇旅游特色发展小城市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服务;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标段具体信息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报名地点公告发布日期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7月4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7月11日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其他条件公告信息

八滩镇旅游特色发展小城市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服务(重新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八滩镇旅游特色发展小城市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服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滨海县兴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八滩镇旅游特色发展小城市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服务

2、建设地点:滨海县八滩镇镇域内【八滩路、坎滩淤线(5008路集镇段)、沿河路、育才路、解放路】。

3、招标范围:针对本次招标范围内(道路、排水、路灯、交通、绿化及配套附属设施)提供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编制工程量、报批、图审、审查、招标、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应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详见附件)

4、设计服务期:初步设计10,施工图设计:20天,方案设计开始时间以甲方设计任务书时间为准。

5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9万元

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壹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行业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书须为人事部门颁发或认可的,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授权)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201511日以来连续6个月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且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项目负责人可与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

4、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带介绍信到投标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自行办理,也可将网上查询的截图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查询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日历天内查询结果有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1、报名时间:201674日上午8:3020167111700

2、地点: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3、投标人必须在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工程建设投标报名确认函》,按确认函格式内容要求填写,投标人代表凭投标报名确认函、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和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开户银行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参加本项目报名后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投标人,将按照江苏省住建厅相关文件进行处罚。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前到现场进行踏勘,了解现场情况,索取所需的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投标报名时将缴款凭证原件一并提交给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1612(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换取收据。投标人若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招标人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及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其余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100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0.5分,每低1%0.2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计算。除符合性、商务性评审未通过的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外,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投标费率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设所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则:评标基准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通过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为95%96%97%

注: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任何情形(包括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的修正、评标结果公示后投标人被投诉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等)都不改变。

七、付款方式:

方案设计完成细化后,经招标人确认后付合同价的30%,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余款。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http://www.bhzb.gov.cn/上发布。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科提出。

监管机构: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科

投诉举报电话:0515-84198006

真:0515-84198978

十、投标申请人如对本公告有疑问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招标人:滨海县兴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 侍勇机:1381439562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薛平话: 0515-84198056

电子邮件: HSDL208@126.com

滨海县兴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674

招标人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0]

八滩镇旅游特色发展小城市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服务(重新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八滩镇旅游特色发展小城市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服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滨海县兴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八滩镇旅游特色发展小城市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服务

2、建设地点:滨海县八滩镇镇域内【八滩路、坎滩淤线(5008路集镇段)、沿河路、育才路、解放路】。

3、招标范围:针对本次招标范围内(道路、排水、路灯、交通、绿化及配套附属设施)提供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编制工程量、报批、图审、审查、招标、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应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详见附件)

4、设计服务期:初步设计10,施工图设计:20天,方案设计开始时间以甲方设计任务书时间为准。

5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9万元

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壹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行业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书须为人事部门颁发或认可的,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授权)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201511日以来连续6个月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且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项目负责人可与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

4、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带介绍信到投标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自行办理,也可将网上查询的截图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查询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日历天内查询结果有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1、报名时间:201674日上午8:3020167111700

2、地点: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3、投标人必须在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工程建设投标报名确认函》,按确认函格式内容要求填写,投标人代表凭投标报名确认函、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和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开户银行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参加本项目报名后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投标人,将按照江苏省住建厅相关文件进行处罚。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前到现场进行踏勘,了解现场情况,索取所需的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投标报名时将缴款凭证原件一并提交给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1612(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换取收据。投标人若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招标人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及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其余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100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0.5分,每低1%0.2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计算。除符合性、商务性评审未通过的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外,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投标费率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设所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则:评标基准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通过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为95%96%97%

注: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任何情形(包括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的修正、评标结果公示后投标人被投诉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等)都不改变。

七、付款方式:

方案设计完成细化后,经招标人确认后付合同价的30%,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余款。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http://www.bhzb.gov.cn/上发布。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科提出。

监管机构: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科

投诉举报电话:0515-84198006

真:0515-84198978

十、投标申请人如对本公告有疑问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招标人:滨海县兴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 侍勇机:1381439562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薛平话: 0515-84198056

电子邮件: HSDL208@126.com

滨海县兴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674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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